约翰艺高胆大的,屏住呼吸,步伐轻盈手持着把格洛克手枪走进房间……
突然,布莱恩从另一侧出现,手里拿了把手枪。
“放下你的武器。”
两人异口同声的叫道。
“……”
两人拿着枪相互指着对方,约翰觉得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但是这时不是探究他是谁的时候。
布莱恩毕竟经验丰富,一来约翰长的不想自己朋友打听到的绑架自己女儿的是黑社会,东欧阿尔巴尔亚人,二来是约翰的打扮也不想法兰西这边的人,三来约翰身上的装扮价值不菲,布莱恩走南闯北的,什么世面没见过。
于是率先解释自己的身份:
“我是金的父亲,她在这里被人绑架了。”
“金?阿曼达的闺蜜。”
“你认识阿曼达?不好意思,阿曼达和我女儿一起被绑架了。”
布莱恩以为约翰是阿曼达的亲友,阿曼达家家产不比金继父条件差。
从这就看出了同阶级的人希望自己的儿女与同阶级人儿女做朋友。
“你是金的父亲,你有什么证明。”
约翰虽然年纪小,但是毕竟二世为人,见识多。
“……”
这怎么证明,难道要自己女儿亲自向约翰介绍自己是她亲父,换个角度想要是她在现场那该多好……
这时他记起自己还带走一张生日宴会一起的照片,这时他的珍藏,于是表示先不用动手,自己是从兜里拿相片,没什么不轨意图。
拿出相片示意约翰观察,约翰想起这是他之前在卧室看到的照片,金的行李箱里……
她还没来的及收拾。
各种贴身的衣服,约翰都尴尬了,里面有个相框,就是和布莱恩手里的一模一样
“我相信你,我们数数,123同时放下武器。”
通常说这句话基本都是想讲对方击毙的那种……
但这次不像通常所说的。
约翰收好武器便解释道:
“我不认识你的女儿,阿曼达其实也不熟。”
“……”
布莱恩脸上都快长皱子了,不认识女儿和女儿闺蜜,现在跑到她们被绑架的现场,用枪指着女儿的父亲。
好大的圈,一般人都要晕了。
看着疑惑的布莱恩,约翰只能硬着头皮说:
“阿曼达绑架时遇到了本来要入住这里的我,而我则是在歹人手里救下了阿曼达,由于她的证件都还锁在这里,我来帮她拿回”
“但金的事情我很抱歉,我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事。”
约翰尽量用最精简的语言告诉布莱恩……
“金的事谁也意料不到。”
“阿曼达还在你住的酒店,我需要见她,有些事我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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