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刚洗过澡,换上了路半夏为她准备的睡衣。韩笙抽了抽鼻子,鼻腔里满是洗发露的清香,像是藏在记忆里的某种模糊的香味。
韩笙什么都不记得,这个时代对她来说过于陌生。
会自己跑的铁壳子,快要到天上的高楼,喜欢扮成大侠的人,还有好喝的奶茶跟香喷喷的泡面。一切都很新鲜。
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愿意面对人群,可只要跟着路半夏,韩笙又觉得十分心安。
韩笙一动不动地盯着窗外,毫无困意。
和平常不一样的是,隔壁房间里没有传来键盘噼里啪啦的声响。
没有困意的可不止她一个。
卧室的电脑屏幕,照亮了路半夏的脸。
他反复地读着白天人鱼键盘家给他发来的消息,又把自己写过的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
路半夏对自己的文笔很自信。
他不是一个闭门造车的人,事实上路半夏的书架上有不少书都是他拿来学习写作技巧的,遣词造句也好,故事结构也罢,他都自信能驾驭。
可人鱼键盘家的话,却对路半夏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故事,没趣。
他最喜欢的漫画作品里,有这样一句话:有趣的作品就一定会被连载。
可到底什么算是有趣呢?
说到底,为什么人会喜欢看小说呢?
路半夏看着跟人鱼键盘家的对话框,想要打字过去问问,可又觉得不知道说什么。难道问人家到底怎么把故事写得有趣吗?
就在他纠结万分的时候,那个沉寂了大半天的对话框,竟然又有消息弹了出来。
“你为什么不回我消息。”
嗯?
“在?说话。”
“我发了那么多消息你就不能回一条?”
“我可是很少给人主动发消息的嗷,劝你不要不识好歹。”
“你是不是已经看到了,故意不回我?”
路半夏眼角抽了抽。
这键盘家怎么跟个闹别扭的小媳妇一样?
但既然对方都已经主动开口,路半夏总不能装作没看到,于是只得回道:“看到了,只是在想你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有啥想的,就是字面意思。你把书切了,换个新的短篇,要有趣的故事。”
“到底什么是有趣?”路半夏终于忍不住问。
“自己想啊,难道作家要让别人帮他写书吗?”
行,又是说了跟没说似的。
“好吧,我就再帮你一把。找一本你最喜欢的书,把大纲扒出来,看看这本书到底讲了个什么样的故事,再好好想想你为什么喜欢这个故事。”
路半夏眼睛一亮。
这个方法,似乎有点意思。
“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么多?”路半夏发出了憋在心底的疑问。
他跟人鱼键盘家毫无交集,不值得对方如此费心。
学金融的路半夏深知,没有什么便宜是可以白捡的,除非是个骗局。
对话框罕见地半晌没有跳动。
许久之后,人鱼键盘侠终于回话了:
“两个月后的,我要看到你的新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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