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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初属于那种很聪明的人,师兄骗她然后给她下迷魂药,说是把她送给霍家,为霍家少主服务,其实不然。这样的奴婢并不难找,霍家家大业大也不缺这些下人。

那自己身上肯定有连霍家也很感兴趣的价值。

诺初低着头思考着,她可不想被困在这里。

“你是什么人?”她决定探一探口风。

“在下霍温凝。”

她本可以摆出一副“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的高姿态,然后等着对方好不容易猜出,用那种小心翼翼的样子讨好她。

毕竟她就是有那份身价。

偏偏她就是个温柔内敛的性子,不愿嚣张炫耀,哪怕萍水相逢一面都会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霍………霍温凝?!”

霍温凝在《绝仙》的粉丝里被广泛称为“病美人”,虽然很少出现在一线剧情里,但绝对是幕后操刀的一把好手,而她的谋略更是偌大一个江湖基本无人能够望其项背。

但是她最吸引人的还是她的……

诺初深吸一口气,抬头看了霍温凝一眼。

我靠,这个人长的也太绝了吧!

好美好美好美好美好美好美……

是神仙从画里出来吗?为什么光看着就觉得这个长相好容易碎掉……

当然诺初竭力掩盖了自己“颜狗”的激动。

然后那“惊为天人”的小姐姐就坐在了她的面前。

“天色晚了,城里不安全。在这住一晚,明早我遣人送你回去。”

“那个,仙女姐姐”诺初脱口而出“你不要我做你的侍女了?”

她可真好看啊,诺初只能避开脸抵抗诱惑。

不过,肯定没有孟晚缨好看,也许,大概……是没有的。

作为最“宠妻”的诺初,一定要摒弃别的女人比自家那位好看的破思想!

“不用。我知道千秋门不过是找了个名目把你送过来,其实应该是别有用心。”

“但这和我没有关系,我不喜欢压榨小孩和女人的价值。”

诺初心里不禁暗叹:这样的气度和相貌,难怪是同人文当之无愧的年年热度王。

孟晚缨和吴歌南就不一样了,一个哑巴鸭子,一个自恋傲娇狂,可供发挥的空间真不多。

“其实不用送我的。”诺初摇了摇头“我有两个朋友,明天早上大概就会上门了。”

诺初想了想,觉得要明天早点起来。

不然吴歌南一毒舌挑衅,听得懂人话的八成都会想跟她决斗。

孟晚缨更是那种打起来也无所谓的性子,来一个斩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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