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缨似乎很少到城里来,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点。
按照《绝仙》的原设定,这姑娘从小就混迹王府,皇城等各种显赫,歌舞升平的地方,没想到只是一座小城就能让她这么新奇。
然而更惊吓的是诺初。
在街上买话本的时候她随意一翻,一本书的名字就牢牢锁定她的视线。
重生后………这个时代有人会有这样超前的思想,她不知不觉对这个作者有了认可,于是她拿起了书。
《重生后——39岁的我成为剑仙姐姐的心尖宠》
诺初隐隐感觉不太对劲,一般对于修炼剑术的都叫做“剑修”,剑仙好像是后期某个人的专属称号。
某个……很熟悉的人。
她看着“姐姐”二字,判断出性别也相符后,表情就有了说不上来的滋味。
“不,铁柱,不要离开我,我的心会碎掉的!她痛苦地捂着胸口,已然是梨花带雨。”
“孩子就交给你了。我的吻如同雨点般,落在她的脸上,身体各个柔软的角落……”
孩子?你还敢有孩子?那个谁你长本事了?
吻如雨点?够大胆的——
待会不把你这个狗贼的嘴拧成麻花,附带断子绝孙脚大礼包,我这个师姐白当了!
诺初险些把话本撕碎,而老板也被这种来自女人的可怕气息所震慑。
“孟晚缨贴在了我的胸口,是别人从没有见过的小女人神态,她竟然对我爱进了骨子里,难舍难分……”
“春宵一刻值千金,于是我和她事不宜迟……”
孟晚缨啊,孟晚缨……“别人”两个字反复在诺初脑海徘徊,想不到你对“铁柱”还真是情根深种啊,师姐我属实局外人了。
“这个话本出版了吗?”诺初抬头,身边气温到了零下。
“没,没有的,就是在我们这里印刷了几册。”
“这城里接这种小型印刷的有几家?”
“只有我一家……姑娘你……”
“第一,现在所有成品我都买下。”
“第二,我付两倍的钱,这种书再不要被我看见印刷。”
店主看着手里大把的银两,喜笑颜开“贵客,是哪种书?”
诺初转念一想,竟然收回了前言“这样吧,我再出一倍的钱,把他改成她。”
“这……”
“和那作者交涉一下,把铁柱这名儿改成千秋门大师姐——诺初。”
晚上。
孟晚缨:师姐,你今天为什么不理我呢?
孟晚缨从背后抱住诺初:可你允许了,我才一个人去闲逛的呀。
诺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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