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诺初想起曾经的很多事。
《绝仙》刚出的时候,她大概还在念小学,这本书不温不火,正如她没有高光的少年时代,平凡的蘑菇头,满是淤青的腿上套着长裤,总是在公交站一个人等待。
母亲死的时候,大约是五年级,她矮小而懦弱,在几个亲戚家辗转,学会了在白眼和嫌弃里找一口饭吃。
那也是她第一次看到《绝仙》,大姨家的小孩像往常一样拿走了她的高分数学考卷,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向自己的母亲献宝,而这一次被发现,她却是那个跪在门口的人,那时表哥的书包丢在门口的鞋架上,满地都是散乱的闲书,近前的一本封面平平无奇——《绝仙》。
就算在后来《绝仙》爆火要翻拍电视剧的时候,她也闭口不和那些逐热点的人谈论剧情,只是说自己看了个开头。
孟晚缨是除了母亲,最早活在她心底的人。
孟晚缨也是那个始终活在她心底的人。
在公交站,在每一次头被按在水里,在一句句“她不是我们家的人”背后,在没有任何经济支持而打着好几份工的大学。
她不怕,在另一个世界有着一个名叫孟晚缨的姑娘也在黑暗里苦苦挣扎,挣扎着去照亮深渊,去成为同样能被爱的人。
要是我也能被她等就好,要是她能来到我的世界就好。
虽然过程是我来到了你的世界,但是,孟晚缨你让我重生了,我从来没有这么向往,这么期待过一个人的回应。
诺初睁开眼,怀里尚且年少的姑娘亲昵地用鼻尖蹭蹭她的脸。
“师姐,那天的话……”
“笨蛋,你以为我会当真?”诺初摇了摇头,把怀中的人恨不得融入骨血。
孟晚缨永远也不会知道,那天她“杀死”过一个诺初,即使肝肠寸断,崩溃之后的诺初,依旧选择用生命成就她的姑娘。
我的生命,因你而坚韧。
“咳咳”熟悉的咳嗽声在二人耳边响起“我可是刚刚把你们木与姑娘送回去的大功臣,你们就给大功臣看这个?”
诺初一个翻身坐起“吴歌南——”
吴歌南闭上眼得意地点点头“想不到吧,还是要靠我吴美女背上一个,胳膊肘夹着一个拖着一家老小回来……”
“你这么够义气?”
吴歌南一挑眉“那当然呢,我吴美女行走江湖,靠的不只是倾城倾国的美貌,还有一身侠肝义胆……”
有点眷恋刚刚温度的孟晚缨躺着没动,有点想要抱诺初的腰但是不好意思,于是开了口“不过说起美貌……”
吴歌南大惊“难不成你也报名了中原第十一届的选美大赛,孟晚缨,我作为你最强劲的竞争对手还是要警告你……”
吴歌南往后退了两步,花了半天也没挤出两滴眼泪“不要害怕在美貌上输给我,就用武力折磨我这样一个娇小可爱的美娇娘——”
孟晚缨第一次话被鲠在喉头,一副很难受的表情。
诺初立刻护着她“孟晚缨的意思是你去看看你的脸,脏的和挖煤的一样……”
吴歌南又是一次大惊“出现了,夫唱妇随!”
这下诺初也急了,一边掩饰脸红一边反击道“胡说八道些什么……”
吴歌南的反应更快“欲盖弥彰!难不成生米都煮成熟饭了?”
“这哪跟哪啊?”诺初第一反应是两只手捂上了孟晚缨的耳朵“别教坏我师妹。”
咦,我好像手贴在她耳朵上?好软软的像QQ糖一样,好舒服,诺初脸又发红:我怎么像一个变态一样,我可是要做她成长路上的明灯啊!
师姐的手怎么那么热,是发烧了么?孟晚缨一头雾水。
“其实我有一事相求。”
吴歌南突如其来的认真,随后说道“我知道你们可能是往百荡山去,而我的目的地是瑶田城,都是顺路,可否送我一程?二位?”
“我有一个请求。”诺初悠悠地开口,然后从床头摸出一面镜子“先洗洗脸吧,吴大姐。”
吴歌南顿时花容失色“难道是因为我刚刚烧火做饭的时候,把头伸到炉子里面去添柴火吗?”
孟晚缨和诺初简直被雷的无话可说,心里都不禁暗叹这吴歌南果真是有大本事的人,普通人这样勇敢头发都被烧秃了。
“对了,锅上是我给你们两个炖的鸡汤,补身体的记得喝!”
“虽然看起来很恶心,但不喝我揍扁你们两个哦!”
“挖煤工人”吴歌南捂着脸狂奔出房间,诺初还没来得及提醒,这个死要面子不看路的大美女就撞在了柱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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