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寒冷而灰暗,但很快一阵石板路上的急促脚步声打破了这寂静的清晨。
今天的绿林镇很不平静。
因为昨天晚上死人了,而且还死了非常多的人。
城镇附近一处相对完整的村庄,也就是暴掠佣兵团的据点,在一夜之间,被人杀得所剩无几。
尤其是分散在外围的三十多名负责值守的哨兵,没有一个活口,大部分都是被一剑毙命,整个过程几乎没有多少反抗战斗的痕迹,差不多全程都是一面倒的屠杀。
要知道,这群在刀口上舔血的佣兵们能够存活至今,大多数都是冒险和战斗经验极其丰富之人,如若不然的话,也不会从龙首港赶往此地,对付森林里的精灵游侠。
然而,这群佣兵却被人宛如杀鸡屠狗一般给干掉了。
真正令许多心狠手辣的佣兵都震惊的是,连暴掠佣兵团派遣在此地的最高指挥官,食人魔副团长也命丧于此。
身为暴掠佣兵团的一份子,对于他们食人魔副团长的恐怖实力,可谓是一清二楚,但是却在昨天晚上,被一个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人杀死了。
本来大多数人都以为这件事是疯猎人卡洛特干的。
不过,这一并不靠谱的猜测,在一些幸存者目睹过他们副团长的尸体后,又纷纷表示,这件事恐怕另有其人。
因为从食人魔副团长瞪大的恐惧瞳孔和扭曲的面部表情,就可以看出,他生前死得肯定非常痛苦。
事实也正是如此。
食人魔宽阔的胸膛被幽绿色的强酸腐蚀大半,露出黑漆漆的骇人肋骨,全身上下明显遭遇过强烈的雷击,以至于焦黑的尸体上,已经没有一处完成的地方。
由此可以看出,他们的副团长绝对是被神秘的巫师干掉的。
最关键的是,当天晚上,这名神秘的巫师成功从佣兵的据点逃离后,又跳进了玫瑰军杜瑞摩爵士为疯猎人卡洛特设置的第二个包围圈。
塔夏人的士兵还兴奋的以为,这个法术和体力几乎消耗殆尽的巫师肯定会被生擒,但这名巫师却像一个狂战士般抽出利剑,在玫瑰军的包围中,杀得让人胆战心惊,最后又丢下一颗咆哮的火球,潇洒离去。
很难想象,在世人眼中,喜欢躲在高塔里闭门不出,一边读着大部头书,一边用铲子搅拌大锅里药剂的巫师,竟然去插手战士的事情,做得还比战士更加出色。
据说,暴掠佣兵团几个擅长血迹追踪的豺狼人猎杀者找了整整一个晚上,都没有发现巫师和游侠的踪迹。
整个绿林镇的玫瑰军和少数幸存的佣兵都震动了。
一夜之间,这位实力堪比疯猎人卡洛特的神秘巫师,传遍了整个绿林镇,让镇子大多数人的脸上都浮起了一丝阴霾。
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这位神秘的巫师会不会像昨晚一样,选择在今天晚上对绿林镇的人下手。
况且,少数幸存的人都亲眼看到,疯猎人卡洛特和这位巫师是一起离去的。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有预谋的屠杀。
本来一个精灵游侠就让大多数佣兵够头疼的,如今又出现一个比游侠还要棘手的巫师,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绝望。
毕竟只要是有点经验的冒险者都清楚只有巫师才能对付巫师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即便是最缺乏想象力的战士与最无耻的盗贼也知道,绝不可轻忽魔法的力量。
否则,他们的冒险生涯就像食人魔副团长一样,华丽至极地结束。
与此同时,绿林镇一个昏暗而满是烟酒味儿的酒馆里,正有一场热闹的对话。
一位贵族骑士留着长发、身披无袖链甲和黑色外衣,正对面前的两名商人大喊大叫。
在这位骑士的身旁,还有一位同伴坐在凳子上看热闹,他的脑袋上绑着绷带,脸上挂着冷漠阴郁的表情。
“放你妈个屁!”
骑士一拳砸在快要散架的酒桌上,吓了一旁的酒馆老板一跳。
只见他站直身子,整了整衣领,冷冷地望着面前的两个商人,“放了关押的非人种族,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这是我们对付绿混沌的筹码。”
“你们这是在自取灭亡!”
一位商人大喊,毫不畏惧地望着愤怒的骑士,把手中一根短杖伸到骑士的鼻子底下,“只要你们一天不放了这群无辜的平民,你们就多一天被游侠和巫师杀死的风险,昨天晚上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疯猎人卡洛特是麻雀党的领袖,他这么做的目的显而易见。”另一名商人说道:“毫无疑问,他去巫师之城请了一名巫师,昨天晚上的那场杀戮,就是在警告你们这群大头兵,你们这是在自寻死路!”
“精灵必须被消灭!”
骑士攥紧拳头,咬牙切齿的道:“现在,在整个阿玛斯塔夏,人人都知道精灵像绿色的混沌,代表着死亡与毁灭,自从王国开始闹饥荒,这群该死的精灵就迅速现身,在我们后方落井下石,屠杀我们的军队。”
“这是你们的过错。”
手持短杖的商人闷闷不乐地评论道:“是你们,还有其他贵族与骑士搞出来的,你们压迫非人种族,侵占他们的森林,不允许他们用自己的方式生活,现在你们付出代价了。而我们这些商人,一直在这条路上运货,除了土匪强盗和邪恶的类人生物,没有任何精灵阻止过我们。我们不需要你们这些没用军队。”
“说得没错。”
另一个商人接话道:“薄暮森林的精灵想要走出森林,首先需要对付的就是邪恶的类人生物,这在无形中,帮助我们降低了很大的风险,比你们这群只知道收保护费,却尽不到自己义务的大头兵强太多了。
想象一下吧,如果薄暮森林里没有了精灵,我们将面临什么样的危险。地精、狗头人、豺狼人甚至是暴掠佣兵团这群毫无人性的佣兵”
“放屁!老子才不在乎躲在树丛里、要把我一箭穿心的是豺狼人还是精灵,昨天晚上,老子头顶烧着的茅屋也一样,谁点着了它又有什么区别?”脑袋上缠着绷带的骑士突然叫骂道:
“你们这两个狗东西说精灵比佣兵好?扯你妈的蛋!佣兵要的是钱,可精灵只想看我们流血,不是所有人都有金子,但老子的血管里都有血在流。我敢以天上的诸神起誓,老子这辈子从没伤害过一个非人种族,可你瞧,老子的脑袋就是在昨晚上被精灵的利箭划破的,如果不是长得矮,恐怕连头盖骨都要被掀掉了。要不是被你痛骂的那些大头兵把我拖回去,老子早就在地下长眠了”
“说得太对了!”
贵族骑士又是一拳砸在桌子上,将一个送酒的女孩儿吓得不敢靠前,“所以,精灵必须被消灭!在绿林镇抓捕的精灵、半精灵、侏儒、矮人和半身人也一样,虽然他们在人类社会打着和平的旗帜,但是却在我们与精灵作战时,窝藏精灵,还偷偷给他们送食物,给他们补充人手。
我们太纵容他们了,我们容忍他们,把他们看作人类,看作我们的同胞,结果他们却在背后捅我们刀子。所以,杜瑞摩爵士说的没错,绿林镇的每一个非人种族都不是无辜的,他们跟精灵一样令人可恨,要不然,我们也不会花费这么大代价占领这个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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