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萍沉默了半晌,随后按了门铃。
不一会听到叮的一声,院子前的门开了。
随后大门推开,一个头发花白的男人,迎了出来。见到马丽萍,明显的一怔随后开心道:“萍萍,你来了。”
马丽萍没作声,从男人身边走了过去。
陈亚之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马成功,一个登顶如城首富的男子。
此刻系着围裙,手中拿着一把铲子,发福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
完全一副家庭妇男的打扮。
陈亚之道:“马叔叔好。”
马成功连忙道:“好好,快进屋吧,这天也怪热的。”说着,轻拍了下陈亚之的肩膀。
陈亚之心知自己做对了。
马成功其实一直关注着女儿,要不也不会特意自己下厨,给女儿做菜。
他适才没有出去等着,也是因为做菜抽不开身子。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个重情义的汉子。重情义的汉子对老家的东西,必然留有感情。
陈亚之带的那些老货,带对了。
马成功在外奔波多年,后来又定居魔都。小时候的那些味道,必然怀念的不行。
说不定午夜梦回,还会梦到这些吃食。但他在如城的那些亲戚,要么跟他出人头地。
要么来求他办事儿,求他办事儿自然想不到带着老家司空见惯的老土货。
陈亚之知道倘使带贵重的礼物,以他现在的身价,也买不起。
就算买得起,马成功也不一定能入眼。堂堂如城首富,又有多少奢侈品没见识过。
还不如打感情牌,给马成功小时候的感动,比什么都强。
接下来就是,如何使得他们父女重归于好了。
感情牌是拉进关系,是他们父女重归于好是立功。
马成功打开冰箱,半探出身子问道:“你们要喝什么?”
陈亚之道:“随便,冰的就行,渴死我了。”
马丽萍没有搭腔。
马成功也没有介意,笑呵呵地拿了一瓶可乐递给陈亚之。
陈亚之道:“叔叔,你炖着啥呢?是不是糊了?”
马成功哎哟一声,道:“我炖的甲鱼。”
陈亚之听了,先是吞了口口水,看着马丽萍道:“你老子挺亲切啊,怎么被你说得跟凶神恶煞似的?”
马丽萍皱了皱眉道:“人面兽心罢了。”
陈亚之不再说话,将带过来的东西拎到厨房道:“叔,来得比较匆忙,也没什么好带的。
“这个老母鸡我们自家养的,都是喂的米粒,别看瘦瘦的,其实炖鸡汤特别好。比那些个饲料喂养的,香多了,搞点干蘑菇,滋味贼美。
“这个萝卜干也是我自己家做的,经过秋霜的,酥脆甘甜,配着玉米粥,特别香。”
马成功过来将东西整理到墙角,道:“这都是好东西啊,我都多少年没吃过了。”
说着,眼角居然湿润了。
陈亚之心想,卧槽,不至于吧。
马成功道:“嗨,让你见笑了。萍萍她妈走得早,我后来又常年在外奔波,因此忽略了她,所以她这样,你别介意。”
陈亚之道:“叔叔见外了,马总还一直念叨你来着呢。”
马成功听他这么说,明显愣了愣,道:“赶紧洗洗手吧,咱们马上开饭。”
陈亚之答应了一声,随后去洗手。
他适才那番话其实是有意这么说的。
称呼马丽萍马总,可以说明彼此的身份。
自己不是马丽萍的什么小男友,也不是她包养的小白脸,更不是觊觎她钱财的渣男。
后面那一句说马丽萍一直念叨他,则说明了自己跟马丽萍的关系并不是特别亲近。如果亲近,断然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陈亚之也知道,这不过是一剂预防针,待会铁定还会有一通盘问。
不过,陈亚之却没打算给马成功这个机会。从他适才观察马成功的言行,他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个豪爽的性情中人。
如何跟性情中人相处,陈亚之再清楚不过了。
因为他自己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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