鳞赫·金木!
这是罗素在上一次对战捍卫者联盟后,给这一招起得名字。
虽说这个鳞赫最初的源头是利世,但他还是将其命名成了金木。
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个是主角,一个配角。
跟上一次施展的鳞赫·金木相比,这一次尾巴状尖锐触须有着那么一点点不一样。
共生体本身变强了这一点先不说。
最明显的,就是触须的颜色从黑色变成了白色。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罗素就冲到了倒地的浩克面前。
没给浩克起身的机会,四根尾巴状的尖锐触须蟒蛇一般朝着浩克袭去。
这四根白色触须虽然很尖锐,但罗素现在的目的并不是捅穿浩克的身体。
白色触须分别袭向浩克的四肢。
随后,浩克的四肢牢牢捆绑,并且用力往外拉。
躺倒在地的浩克一下子就变成“大”字形。
还好不是“木”字形!
在这种时候,罗素的脑海中依旧冒出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虽然四肢都被牢牢束缚住了,但浩克显然不是一个会乖乖听话的乖宝宝。
没有任何悬念,浩克开始激烈挣扎起来。
罗素没有理会浩克的挣扎,踩在浩克胸口上,抬起右脚,朝着浩克的绿色大脑袋狠狠的踹去。
嘭!
浩克的脑袋被他一脚踹到了地上,在草地上砸出了一个坑。
踹完浩克后,罗素才开始了自己真正的目的。
治愈!
他要用血清的超凡治愈能力,让浩克变回班纳。
没错,现在的他只想让浩克变回班纳。
还没有见到浩克的时候,他曾经考虑过要不要复制浩克的能力。
但看到班纳变身成浩克的那一幕后,他打消了这个想法。
浩克的确很强大。
如果是其他人,比如说罗斯将军,绝对不会介意自己拥有班纳那样的变身能力。
但罗素并不这样想。
他并不否认浩克的强大,但他对自己现在的肤色很满意。
他不喜欢绿色,一点都不喜欢。
情绪激动时会不自觉变身,和远超常人的巨大体型!
综合考虑后,他果断放弃了复制的想法。
变大变强壮,在正常的情况下,是一件好事。
但凡事都有一个度,浩克的体型很明显已经超过了正常的程度。
他可不想跟班纳一样,跟女朋友亲热的时候,都还要随时注意自己的心跳和情绪。
血清可以治愈基因变异引起的超凡能力。
想要彻底治愈班纳因为伽马能量辐射引起的基因变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果容易的话,班纳一早就治好了自己的变异。
虽说彻底治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如果只是短时间内的压制,并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情。
蓝先生塞缪尔·史登博士研发的解药,都能在短时间内压制班纳的变异基因,从而让浩克暂时消失。
治愈能力更强更不讲科学道理的血清当然也可以。
被罗素踩在脚下的浩克如同精神病院中的发疯病人一样疯狂挣扎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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