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唱片销售中,给制作人一定比例的分成,是已经发展成熟的欧美歌坛,才有的制度。
而且,就是在欧美歌坛,也不是所以制作人,都能拿到这样的条件,必须要是取得一定成绩的知名制作人,才能从唱片公司那里,拿到这样的条件。
像安格斯他们这样的新手制作人,就算有分成拿,所占的比例,也微乎其微。
现在,传奇唱片给他们开出的分成比例,是唱片净利润的5%。
这样的条件,在港岛歌坛,算是绝无仅有,开创性的。
安格斯几人连继续议价的底气都没有,没有犹豫多久,便同意了传奇唱片的合作条件。
窦尚文是带着合约来的,因为他有信心,安格斯几人,绝对不可能拒绝传奇唱片开出的条件。
实际上,来之前,在探讨合作条件的时候,窦尚文的建议,也是给一笔买断费,把这张《少女杂志》的版权全部拿下,顶多买断费开高一点。
但是,钱仲武为了确保能够达成合作,给出了第二个合作的条件,甚至把制作人的分成比例底线,定在了10%。
在钱仲武看来,一张能够卖出白金销量的唱片,给制作人开出10%的分成,并不算高。
窦尚文一开始是建议只给他们3%的分成。
最终,二人一致决定,先开出5%分成的条件,看安格斯等人的反应,然后再由负责谈判的窦尚文,现场把握,是否继续加重砝码。
结果,安格斯的反应,与窦尚文的预想一样,直接被5%的分成比例砸晕了,根本没敢奢求更高。
合同签好之后,窦尚文从安格斯几人的手里,拿到了《少女杂志》的母带,立即送到印制厂,进行灌录。
首印数量,按照钱仲武的建议,直接定为10万张!
安格斯几人得知这样的首印数量时,被震惊得瞠目结舌。
作为制作人,安格斯几人,对这张《少女杂志》的质量,有一定的信心,但也没敢奢望,它的销量,能够达到双白金。
在他们看来,销量能有一万张,就已经算是成功;销量能够达到金唱片(3万张),就已经是邀天之幸了。
安格斯几人,为了制作这张《少女杂志》,从银行借贷了10万港币,认为自己已经魄力够大了。
传奇唱片这边,不仅为这张《少女杂志》一半的版权,支付了10万港币,还把唱片的首印数量,定为10万张,光是灌录费用,就高达100万港币!
魄力更足!
这么大的魄力,反倒让安格斯几人,心中惴惴不安起来,担心唱片上市之后,销量达不到预期。
窦尚文在内心深处,对这张《少女杂志》的评价,也没有那么高。
听过母带之后,他认为,这张唱片,有成为金唱片的潜质,成为白金唱片的可能性不大。
以金唱片销量(3万张)计算的,这张唱片的预期收入,在150万港币左右。
现在,首印10万张,再加上支付给“法安利制作公司”的10万制作费,传奇唱片在这张《少女杂志》上,已经花了110万港币了。
再加上唱片上市之后的宣传、公关费用,以及给安格斯几人的销售分成,如果《少女杂志》的销量,真的只有3万张的话,传奇唱片几乎挣不到什么钱。
当然了,如果《少女杂志》的销量,真的能像钱仲武预测的那样,达到白金,甚至双白金,那传奇唱片可就赚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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