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小了几岁,萧远志打量了一下酒坛子,一脸好奇的问道,“来福哥,这么大一坛子得有五斤吧。”
“五斤哪够?十斤整!”边说着,胖墩“砰”的打开了酒坛子,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在空气中氤氲开来,“我爸酿的高粱酒,好喝不上头,来,小萧,给大家倒上。”
“好嘞!”自从逃出魔爪之后,萧远志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以前对酒本来没什么感觉的他,在闻到酒香之后,竟然有了想要喝上一口的冲动。
那边,不等哥哥吩咐,萧天竹已经麻利的拿来一摞大碗,沿着桌边摆上了。萧远志抱起酒坛子,一一把酒满上了。
道观里,酒香更浓烈了。
趁着这个功夫,别人也没闲着,切菜的切菜、端盘的端盘,七手八脚的一阵忙碌后,一桌还算丰盛的宴席就上桌了。
反正老道有的是地方吃饭,也不用等他,大家围着矮桌坐定,午宴开始。
萧氏兄妹逃出生天再加上张正、陆婷和胖墩的相聚,都是喜乐之事,所以,气氛相当的轻松热烈,大口的喝酒,大口吃菜,就连陆婷和萧天竹都变得豪爽了起来。
要说李秉正的木匠活不赖,酿酒更称得上是一绝,就拿这高粱酒来说吧,那也是相当讲究的,选料是他自己种植的糯高粱,小麦做的曲子。之所以选高粱,是因为皮里含有一种叫做单宁的物质,它能让酒提香,所以大凡有名的酒,都少不了高粱的踪影,而糯高粱又是所有高粱中品质最好的。
高粱收获后要经过九蒸九煮、八次加曲、七次取酒,最后酒还要三年窖藏。这么一套下来,成本可是不低呢,所以,别看是乡村野酿,但口味却是出奇的好,比起那些知名的白酒来,那是一点都不逊色。
大家边吃边聊,一顿饭整整吃了三个小时,十斤的酒最后喝的只剩下了一小半儿。
出乎预料的是,头一次喝酒的萧远志酒量竟然出奇的大,他一个人就喝了二斤半,要不是张正怕他喝坏了,把他的碗给夺了,要不让他还能再喝呢。
因为是好友聚会,张正没有用法术解酒,那样就太无趣了,所以最后和胖墩下场一样,都喝多了。
三个人头碰头倒在床上,呼呼睡去。
陆婷和萧天竹收拾完残局之后,就做伴一起到山里采山货去了。李长庚从村子里回来后,看到大门敞开着,三个大小伙子正横七竖八地睡着香,不由得笑着摇了摇头。
不过当嗅到空气中残留的酒香后,老道心里动了一下,作为一个资深的酒徒,对这种味道太熟悉不过了,心里不由感叹道,秉正老弟的手艺越来越了不得喽。
老道在四下里一踅摸,很快就在供桌下面找到了酒坛子,见有这么大一坛,忍不住开心地笑了起来,“哈哈,这回可算是有口福了。”
可当他拎出来一看,发现只有小半坛的时候,忍不住骂了起来,“这帮毛孩子,一次喝那么多,当是凉水啊,太糟蹋东西了。”不过用总比没有强,老道迫不及待地找来一个大碗,拎起坛子,倒上半碗就美美地品了一番。
眼见这哥仨还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老道就找来纸笔,留下一个纸条后,便拎着酒坛子回飞熊岭去了。
一直睡到日落西山,张正才转醒了过来,他看到了师父留下的字条和消失的酒坛子,不由得摇头笑了笑。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胖墩也醒来了,因为是纯粮食酒,所以并不上头,相反睡完一觉之后,觉得浑身都舒服。
而萧远志因为平时很少喝酒,醉的比较厉害,直到晚上睡觉也没醒。张正拿起他的一条胳膊检查了一下,见没有任何问题,便由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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