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穿着一身金色的铠甲,全身都是黄金饰品,头发也是金色的。
没错,他就是金皮卡。
在他那个世界号称英雄王“吉尔伽美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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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伽美什走向了他们两个走了过去。
“玩笑到此为止了,杂修!”
阿尔托利亚有些惊讶:“Archer你怎么会在这里?”
“啊,这个是我刚刚在一旁街的时候遇到了就顺便叫了过来。”征服王向Saber解释了起来。
征服王笑着向金闪闪打了个招呼:“你也太慢了吧,金皮卡。”
“嘛,也是,和朕不同,你需要走路过来,那当然没办法了。”
而金闪闪环顾四周,看了看这简陋的环境,有些嫌弃。
“你竞然选择这么破烂的地方来举办群王之宴,那我屈尊下驾的失礼之举,你打算如何道歉?”
而一旁的伟伯和爱丽丝菲尔,看到金闪闪都吓蒙了。
但金闪闪根本没有理这两个蝼蚁。
“嘛,别这么较真嘛,喂迟到先罚一杯!”征服王拿起勺子,舀了一勺酒,递给了金闪闪。
金闪闪接过征服王递过来的酒,在面前闻了闻,立刻嫌弃的表情就出现在了脸。
“什么啊?这种便宜的酒你也敢拿出来!”
“你觉得这种东西也能量出英雄的气量?”
征服王接过酒疑惑的看了看:“是吗?这可是附近市场最好的酒了,这可是数一数二的好酒了。”
“你之所以会这么想,那因为是你,没见过真正的酒,杂修!”
经常微微抬起手,王之宝库发动,一道金色的空间波纹出现在了面,里面掉出了一个花瓶一样大的酒壶。
而征服王一闻到这酒香,立马就瞪大了眼睛,十分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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