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一十四章 没有焦点(1 / 1)沙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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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们勘察现场的干警,谁也没有见到与这个笔记本之类有关的东西,所以也无法证实它是否存在。假如真像郭家人讲的,确有一个类似笔记本的东西,又有谁会相信,某个人因为这本只对老人有用,而对其他人构不成威胁的笔记本,如此丧心病狂,又这般费尽心机地杀人灭口?

对肇事者拿走笔记本的说法,我个人倾向之前的结论,假如真的是被司机拿走的话,那也是临时起意,随手拿走,目的是为了防止我们找到被害人的身份,拖延时间,为自己逃逸提供掩护。所以,我们不能被对方误会,去追查什么笔记之类的东西。

这个司机,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但是,不管怎么说,如果找不到凶手的作案动机,他杀就不能成立。这是所有凶杀案的第一条件,也是大家公认的前提条件。

还有一个领导认为:于大海提出的几大疑点,确实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鉴于市局已经发出通缉事故肇事者的文告,不必要再浪费人力物力,兴师动众地重启调查。只要等到把案犯缉拿归案后,一切真相自然大白。届时,根据嫌疑人的口供,如果需要,针对本案性质再做出适当调整。

这位领导发表的观点,几乎和刑警队答复郭庆的意见一样。这意味着于大海想要改变这起案件性质,几乎是不可能的。最后毫无疑问,他提出的复查动议,即把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申请改为刑事案件的意见,被领导们研究后否决。

对于这个结果,于大海既无可奈何又不得不服从。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提出的作案动机,因此造成主要证据缺失,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至于怀疑李喆之死,可能与这起交通肇事案存在因果关系,是自己基于理论上的推理,也没有任何证据去证明。作为一个称职的专业人士,或者是职业警察,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他不可能信口开河,制造无的放矢。

针对刑事案件与交通肇事逃逸案下发的通缉令,因为案件性质不同通缉的等级不同,追捕的力度也不同。所以,对于大海来说,失去刑事案件这个大前提,不管最后能不能抓到肇事司机,结果证明的,只是郭自爱是否是酒醉引发事故而已。

假如仅仅出现这样的结果,即使证明郭自爱并非酒醉引发事故,在他于大海看来,对这位忠诚老实的郭自爱老人而言,都是一种羞辱。因为,他无法忘记,自己在老人死不瞑目的怒视中,所感觉到的其中隐藏着的某种令人不安的东西!

不管你认不认可,即使在今天,很少有人从利用交通事故杀人的角度,去思考法律留下的合理规避问题。不管交通事故造成多少死伤后果,在法律审判上,只要对方积极给予被害人经济赔偿,基本很少被判重刑,更别提极刑。

就这样,于大海被自己的推理困住了:似乎我所做的一切努力,仅仅为了推翻郭自爱是否是酒醉引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有感于郭自爱老人的个性魅力,于大海决定与郭家坦诚相待。所以,他选择把自己调查的结果和上级领导给的答复意见,直言相告老师马骅老人和郭庆,他承诺只要本案出现新的证据,或者抓住逃逸司机后,他一定会盯住本案,还郭自爱老人一个清白。

于大海的坦诚,得到马骅老人的认可和感激。她告诉自己的学生,无论将来的结果如何,我们郭家永远感谢你地帮助。

后来,正如于大海承诺的那样,在马陆副局长学习归来后,于大海找他了解李喆溺水一案。马陆坦率地告诉他,当时,因为李喆现行反革命的身份比较敏感,在没有找到他杀人证、物证的情况下,上级领导下令赶紧结案,不要造成恶劣影响。

在那个时代,鉴于大环境的原因,这样匆匆结案亦属正常。马陆想了想,又补充道: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在福海分局接到劳改农场的报案,以及请求帮助追捕现行反革命分子、美蒋女特务李喆携子潜逃后,当时作为烟海地区公安局立即安排警力,在全地区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追捕行动。很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当得知李喆溺水死亡的报告后,上级领导马上做出批示,既然嫌疑犯一死,立即结案,消除不良影响。

这件事情发生后不久,地区局领导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打黑行动。于是,安排于大海参入侦办烟海市第一起具有黑暗团伙性质的帮派组织一案,秘密调查江国强等人的犯罪事实。

这些年来,正是因为敬重郭自爱老人,让于大海对其儿子郭庆多了一份宽恕之心。为了拯救对方,希望在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保护他,于大海已经开始做工作,准备把他变成自己的线人,以便将来在打黑行动中,能为他争取一点政策性庇护。

当然,这个拯救计划,还是有前提条件的。第一,于大海在自己收集到的情报中,虽然发现郭庆属于黑暗团伙分子,但没有证据证明,他的手上沾有血债一类重大的反社会行为。这说明他本性中的良知还在,有心约束自己。

第二,在与郭庆的几次言谈中,根据多年的职业经验,于大海敏感地觉察到,对方似乎被人控制,或者,有什么把柄握在别人手中,故而使他欲罢不能,深陷其中。

这就是让于大海无法放不下的案子,也是他与郭家理还乱的关系……时至今日,更重要的是于大海自我的心境。谁都不能否认,郭母曾经是他的班主任,加之他敬重郭父正直为人的品质,其中还有着当郭庆找他时,所表现出对他的信任,综合这所有一切,说郭庆是他半个朋友亦不为过。

于大海的个性和心境总是与别人不同。比如,他希望自己帮助郭庆走出他的困境,让他得到救赎。同时,他也有这样的心理,假如郭庆走向生活的反面,成为有罪之人,也应该由他于大海抓到现行,将他缉拿归案。

在现在这个圆滑的世界上,如果换成别人,对方很可能选择回避,不会亲自抓捕自己的朋友,为的是留下一个不踩着朋友向前的口碑。但是,在朋友被关进监狱的时候,这种人绝不会探监,希望用这样方式把自己撇清,以证明自己对待罪犯的态度和立场同大家一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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