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一十一章 逃逸背后(1 / 2)沙黄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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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还没有交警支队这个编制,只是在市局下设交通科,职务职责相对松懈。

就这样,于大海利用休息时间,开始调查郭自爱的交通肇事案。他首先找到自己的警校同学,交通事故科警员项东方,帮忙调阅郭自爱交通事故逃逸案的卷宗……

在了解了该案的大概情况后,于大海这才到福海市水道镇大王家村,与现场目击证人见面。他首先找到小海鲜饭店的老板王有财,询问案发当日中午,郭自爱在他那里用餐时的具体情况,主要是为了落实对方有没有饮酒的事实。接着,他通过热心的王老板帮助,把当时在现场的目击证人都请到饭店,听大家讲述自己看到的事故经过。

得到第一手现场资料后,为了慎重起见,于大海又与当时出警的同事交流,核实现场勘查时的具体过程,再与目击者们讲的一一对应,找出其中的相同和差异点,理清事实真相,重建案发现场。

最后,于大海找到参与主导解剖的秦法医,了解解刨详情……最后,经过三个多月时间的调查走访,根据自己收集到的证人证词,结合勘查现场拍摄的照片,通过综合分析推理之后,于大海勾勒出交通事故发生的大致情况。

烟海地区福海县水道公社现已改为:烟海市福海市水道镇大王家村的北口,紧挨一条东西横向的市级马路,它与进村的砂石路正好构成一个丁字路口。

市级路为沙土铺就,地段标号为101市道,是当时福海县连接烟海地区的一条主干路。沿着大王家村的村路,向南行走75公里,是十三里堡村在这两个自然村的西向,是当地有名栖霞山。山下有一条贯穿东西的白沙河。十三里堡东邻五公里处,是江家庄。

大王家村离101市道约四、五百米的距离在进村路口路东段,是村里集体打晒谷粮的场地。在紧挨丁字路口北边,有一家海鲜小饭店。店面不大,大概有三十多平方。店主是大王家村村民王有财。进店吃饭的,主要是过路的货车司机。

饭店东邻,是一家村北小商店,由本村村民经营,主要买卖日用品。它的西侧,是村领导开办的福海市废旧钢铁回收再生资源厂。

事故发生当日中午,大约一点十分左右,郭自爱从小海鲜饭店出来。老板王有财送到门前,寒暄说道:“郭老师,再见,路上小心啊。”

郭自爱回应道:“谢谢,王老板你请回吧。”

郭自爱说话口齿不清,发音奇怪,似有残疾,有如聋哑人一般。他推起停在门旁的自行车,右手扶车把,挥起左手再次向王有财告别,说:“王老板,再见!”

说完这句活后,他还对几位坐在小商店门前聊天的村民点头施礼。“你们好。”村民们用微笑回应他。

郭自爱推车走到路边,小心地观察来往车辆。也许是中午的原因,路上除了东向一百多米处停着一辆皮卡车之外,路上几乎看不见其它过往车辆。

郭自爱放心地穿过马路,这才骑车向村里驶去。于大海猜测,他很有可能是去十三里堡村。在他们几个自然村附近,有一个劳改营,一个五七干校,一个农场。

据两位六十多岁的王姓村民回忆说:郭老师走出饭店的时候,他们确实看到那辆小车皮卡开始慢慢行驶。当郭自爱进入村口向南骑行时,皮卡车突然加大马力,向前冲去等跑到村头丁字路口处,它猛地拐弯,驶进大王家村的村路。跟着轰地一声巨响,郭自爱被撞得在空中翻了两三个跟头后,头朝下,掉在车的左前方,自行车被碾成麻花状,歪倒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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