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得无聊就犯困,一觉醒来,日头偏西,沈云走到屋外,重新坐上那块青石,揉着大腿淤青等待。
又候了近半个时辰,都有点寒意了,这才见郭龙拎着一个不小的蓝色布包,匆匆返回。
看上去有点疲倦,走来一屁股坐在沈云边上,掀着衣领扇风。
“龙哥,怎么去那么久?”沈云眉头微皱,一掂那个干粮布包。
“有事耽搁了。”郭龙吐出一口长气。
沈云东张西望一番,轻声问道:“到西区就两百多里,买这么多干粮做什么?”
“别看了,没人在,都去上工了。”郭龙先咧嘴一笑,再解释道,“到宣宁城的路程,你不也是听说的嘛,万一不止呢?”
宣宁城是有次在茶楼帮忙跑堂,听说的,就在距离嘉源城西方两百里附近。哥俩一合计,觉得在嘉源城很难飞黄腾达,遂决定明年去宣宁城闯荡一番。
西区就是宣宁城的代号,这是防止被有心人听去。
沈云微微点头,估计郭龙是担心自己走不快。
本想问问他哪来的铜钱,郭龙已走向茅棚,只听他叹口气道:“你把席子都卷了起来,晚上我们睡哪?”
“不是就卷了一张,还有张嘛。”沈云笑应一声,下面的席子是破烂了点。
郭龙摇摇头摊好席子,又出来和沈云一起就着池塘梳洗修剪了一番,还扎了条头巾,这下互相瞧着顺眼了许多。
心里想着,要是去了宣宁城,换上一套像样的衣服,估计加入个大帮应该问题不大。
“快断黑了。”郭龙端详了一下沈云,满意的点点头笑道,“我一会去找李大娘取晚餐。”
“今天我也去。”沈云试着走了几步,应道。
“你这腿,可以翻墙?”郭龙目露疑色。
“绝对没问题。”沈云踮起脚来,笑道,“关照我们两三年,都要走了,也该去告辞一下。”
郭龙轻轻的点了点头。
李大娘是得意楼老板的亲戚,只有一个女儿,早嫁出去了,孤老婆子一个。每天就帮打扫打扫,洗洗碗筷什么的。
客人吃剩的饭菜,全部由李大娘负责倒进几个大木桶里,用来喂猪。
自从有次哥俩翻墙进到得意楼后院,被李大娘发现之后,她每晚都会将剩饭剩菜挑出一些好的,等他们晚上来取。
得意楼的老板心眼可没那么好,要被发现,怕是李大娘也会吃不了兜着走。为防万一,哥俩白天从来不会去得意楼的后院。
而晚餐解决后,他们每天只要解决一顿早餐就行,午餐则是没养成这个习惯。
由于李大娘的周济,他们基本上没再挨饿,这样过来两年,李大娘便成了他们最敬爱的人。
腿上的伤并没想象中严重,对走路影响不大,不碰到就感觉不到疼,这个发现让沈云十分兴奋,只要不给许黑头逮到,这次应该可以轻松脱逃。
折腾了一会,感觉有点累,又坐下来揉着淤血。
郭龙则默默的发呆,似乎也是一脸期待。
“一直都是我拖累你。”看着郭龙稚嫩的脸庞,沈云心中感触。
“什么话呢。”郭龙毫不在意,又眨了眨眼睛笑道,“说不定入了新帮派,以后还是你照顾我呢。”
哥俩说笑了一会,天开始昏暗下来,嬉笑声中,郭龙搀扶着沈云一瘸一拐的向大路走去。
……
嘉源城的西北区有好几条街,纵横交叉。虽然天色已晚,但最为宽阔的两条街道,每家店铺都挂上了灯笼,照的亮如白昼。
得意楼就坐落在这两条街道交接的十字路口,面南背北。
三层大楼高大巍峨,楼体墙面上着大红色的油漆,四角计十二个挑出的飞檐,点缀着十二个金黄色的小狮子。
大楼的屋檐下,每层悬挂着四个大红色水桶般的灯笼,显得气派十足,这也是西北区最大的一家酒楼。
在郭龙的帮助下,沈云辛苦的翻过了得意楼的后院围墙。
两人偷偷的缩在猪圈的阴影之中,强忍着猪粪的骚臭味,一声不吭。
半响,总算听到厨房的后门打开。
郭龙鬼鬼祟祟的探出脑袋一张,果然是李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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