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七章 一首歌的时间(1 / 2)无能狂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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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真要让林枫选择一首他最喜欢的民谣。

这首CD毫无疑问会是他心中的首选。

林枫年轻,声音清脆,其实唱不出民谣的那种沧桑感。

所以林枫是用的流行音乐的唱腔来唱的。

这种唱法在蓝星很常见,然而在这个世界却是一种从来没有人体验过的方式。

就像这个世界竟然连一首国风歌曲都没有一样...

黄沛颖从林枫一开口就再也没有移动过自己的眼睛....

林枫说自己和她唱的一样好的时候,她还在以为他吹牛。

可是真等林枫唱出一首歌来。

黄沛颖就不得不承认,林枫干净清脆的嗓音和自己一样几乎就是为唱歌量身定做的。

而且林枫这首歌明显是民谣,他却故意用流行音乐的唱法来唱,本来应该显得很不协调。

可是偏偏唱出来的效果竟然出奇的好,好的让自己这个从事音乐十多年的老音乐人都有些难以置信!

虽然有些技术层面的处理在黄沛颖看来还有些粗糙和稚嫩,但是却根本无损这首歌的完美!

如果不是这么多人里就发现了林枫这一个,她真的会以为,自己怕是也不过如此了...

“怎么样,还可以吧?”

林枫得意的说道,这个前身就是个书呆子,KTV怕是都没去过几次,白白浪费这么一副好嗓子,要是前世的自己有这么的嗓子。

麦霸,不存在的!

林枫会让人知道什么叫做不下麦!

黄沛颖内心震撼,表面却只是淡然的说:

“还可以吧,勉强可以入耳。”

然而她却突然发现了一个自己忽视了的问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这首歌她从来没有听过!

如果是一般的歌也就算了,毕竟不知名的歌多了去了。

可是这么完美的一首歌,这么优美的旋律,只要发行过,自己绝对不可能没有听过!

在这方面她有绝对的自信!

她猛地转头看向林枫:

“这首歌是谁作的,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乍一听,林枫也懵了,好一会他才反应过来,这首歌在这个世界确实还没有发行过。

于是他立马恬不知耻的说道:

“你没听过不是很正常吗,这首歌是我写的,你是第一个听众,怎么样,很荣幸吧!”

黄沛颖的眼里满是不可置信,从感性来讲谁也不会相信这样一个男孩,竟然能写出这么优美的旋律,这么伤感的歌词。

然而她的理智却告诉自己,一般人可不会撒这种一戳就破的谎言的。

在两个都很荒谬的选项中,显然最为不荒谬的那个选项必然是正确的!

也就是说,这首歌很有可能真的是他写的!

林枫等了半响没有等来黄沛颖的声音。

他将视野从车子的前方转过来,这才发现黄沛颖正以一种看牲口的表情看着自己。

难道我这一身码农的装扮都掩盖不了我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吗?

林枫顿时拉了拉自己洗的发白的T恤。

“我知道我长得很让人想犯罪,但是麻烦你稍微克制一下你自己,现在可是在大马路,想要做点什么,至少也得等我找个酒店吧,实在是急的话,树丛也不是不能考虑。”

说着还真得四处逡巡了起来,一副要找个隐蔽角落的架势。

“去死!”

迎接他的是当然不可能是黄沛颖的痴心一吻。

而是她的痛苦一击!

这么一折腾,黄沛颖倒不好追问这首歌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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