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半月后,她终于可以打开用朱砂封的地洞,第一窝没成,第二窝成了,第三窝也成了,但是一只小小的蛊虫,像早产儿一般。
同时,她惊喜发现,每养成一个成蛊,她手腕的金丝线就变粗变亮一点。而金丝线每变粗变亮一点,她重新用血养的或者用朱砂封养的蛊虫变成蛊时间周期就会缩短一点。
看来金丝线印记和成蛊养成是相辅相成的。
也不知道是因为有成蛊后金丝线印记变化的加成,还是这段时间在森林里地各种生死一线之间的经历,她感觉她整个人明显变得更加敏捷轻盈,反应速度、听觉视觉都有质的提高。
有时候她还能感觉到手腕子的金蚕蛊在与自己互动。
一开始手腕子金色线处鼓起一个包,皮肤被拉伸撑起来,那一坨皮肤仿佛吹鼓的气球一般,经脉血丝绷紧,仿佛一戳就炸开,露出里面的血肉和白骨。
她看着觉得有些恐怖,仿佛手腕子要长出一个怪瘤子一般,后面慢慢地,感觉金蚕蛊好像成为了自己身体一部分,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后来,养成了一窝窝成型蛊,她再去打开那本《蛊虫秘术》时,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如果说之前打开这本书像隔着一层纱似的,那么现在打开瞬间变得非常清晰明朗。
原来是需要养出成蛊了,才可以解锁?
脑海里慢慢有一串串文字,告诉她如何做?之前她也打开过这本书,但是并没有这样的体验。
现在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什么都瞬间融会贯通。
比如:情蛊。所养成蛊,参以男女之血,混养二七天,可成。
以双方血为祭的情蛊,背叛的那一方,会血逆而亡。
比如:石族长所中传子蛊,也是用所养成的蛊虫,用石族长的胎毛养食,再放到陶族长体内,便可父传子,子传孙,不可断绝,代代遗传。
总的来说,就像无论是做包子、馒头还是煎饼,最基本的是面粉;无论是什么蛊术,最基本的是养成的成蛊。
虽然不知道他们怎么隔了那么多年还能找到石族长的胎毛来制传子蛊,不过换句话说,古人向来重体肤之发,一直留着也不是不可能。
但不得不说这个传子蛊的狠绝。
骨朵觉得她可以解这个传子蛊,她刚刚把书翻了一遍,并没有看到传子蛊的解法。
骨朵是不是搞错对象了?传子蛊代代遗传,或许无解。
凌瑶抬头望了一下四周,山林林里开始染上黄色、红色,不再是郁郁葱葱的一片绿海。远处的璟戈在枯黄色的草丛中穿梭玩乐。
“玉棠,给你”璟戈献宝似的把自己用狗尾巴草串成一长串的蚂蚱送给凌瑶。
惹得凌瑶一阵哭笑不得。
“别玩了,我们该回去了。”
“好,今晚玉棠还想吃肉肉吗?我捉给你吃。”璟戈亦步亦趋跟在凌瑶身后。
“是不是璟戈想吃肉了?”凌瑶说完后就没声了。
璟戈闭嘴憋了半天憋不住,自己先笑了出来,“嘿嘿嘿,被玉棠发现了,玉棠好聪明。”
这是他从凌瑶那学到的词汇,凌瑶有时候会夸他很聪明。
“可以,那你去捉,我们好好吃一顿,就该回去了。”
“回哪?好玩吗?”
“回家,那里有睡得很舒服的床,有好吃的,还有可以换的衣服,你不是一直觉得自己身上衣服丑吗?到时候就可以换了。”
“好耶,回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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