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洵感慨一番,然后望着外面的车流,很快就收起了心思。
白捡了辆车,该高兴才是。
至于张斌到底肉不肉疼,他才不管呢。
谁让他非得给杨天宝擦屁股。
上辈子白洵跟张斌的感情一般,主要是他挺讨厌假正经的大舅,再加上张斌比自己大了5岁,代沟嘛还是有的。
因此,割张斌的肉,白洵半点儿心理负担都没有,十分的坦然。
“咱们老百姓,今儿个要高兴~”
哼着快乐的歌,心情美美的将车径直开到了国贸。
车已经有了,兜里还很鼓,接下来,也该把自己的行头稍稍捯饬捯饬了。
毕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不得不说,有的时候,这衣服往往起的作用还是蛮大的。
自己身上这些不值钱的衣物,还是从琅琊那边穿来的,确实是有些配不上自己富二代的身份。
上辈子,白洵就特别喜欢范思哲这个品牌,因为他觉得那个美杜莎的logo特别带感,只不过明显不是他那个阶层所能够消费的水准,咬咬牙买那么两三件,还得当成传家宝一般的供着,非重大场合不舍得拿出来穿。
而今天,进店之后,白洵就像是东西不要钱一般,将范思哲的男装扫荡了一圈,衣服、裤子、腰带各买了不少。
鞋嘛,也选了几双阿迪,日常穿是足够了。
钱包,买了那么多衣服,范思哲就给送了一个,白洵对这玩意儿没有特别的喜好,也就干脆将就用。
对了,手机需要换一块,自己这个E398,实在是太low了,没点科技感,在各大品牌柜台上转了一圈,在这个非智能机的年代,白洵实在是找不到感兴趣的型号,便随便选了一块刚上市诺基亚的N93。
反正过两年就换!
至于手表,白洵对这也不感兴趣,也不喜欢自己手腕上多这么一个只能用来装逼的累赘,自然是没有购买。
这一圈下来,也就是花了二十几万而已,卡里金额的毛毛雨。
白洵第一次知道,原来花钱也是一件挺困难的事儿。
当然,更多的,还是买买买的快乐。
从国贸里出来的时候,可以说是从上到下由内而外的焕然一新。
整个人的气质,也确实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实际上,那些奢侈品大牌的衣服也不是说就多么多么的好看,人穿上立马变帅,其实更多的是一种气质上的东西,增加人的底气,从而让人变得更加自信。
毕竟贵就是硬道理嘛。
将手中拎着的大大小小的购物袋,丢进卡宴的后排座椅上,然后白洵便重新发动车,朝着家里的方向而去。
可以说,今天是他自重生以来,最开心的一天了。
金钱的魅力,就是如此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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