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军的红色大旗,立在山头,迎风招展。
王洛站在大旗下,背对太阳。
山脚下的人仰头眺望,俱都被刺目的阳光,照的睁不开眼睛。
王洛像是和太阳融为一体,又仿佛本身就是太阳的化身。
浑身下都沐浴在阳光中,神圣不可侵犯。
马维云仰头,微眯着眼睛,看向王洛。
作为一个将军,手底下要管的人实在太多。
按照如今的军衔制度,万人长之后是千夫长,千夫长之后是百夫长。
百夫长,千夫长,万人长之,才是手握重权的将军。
王洛是熊五手下的百夫长,和马维云之间,足足差了三个军衔等级。
作为众多部下中的小小将领,王洛年仅十七,之前平平无奇,毫无建树。
实话实说,马维云对王洛真的没有任何印象,记忆中更没有他的名字。
如果不是因为这一次的事情,甚至马维云都不知道自己部下里面,居然还有王洛这一号人物存在。
初次相见,便是震撼。
马维云对王洛的印象,瞬间提升好几个档次。
那少年桀骜不驯的样子,深深印在脑海。
出场的气势,和之前的氛围铺垫,拿捏的相当不错。
“这小子,真特么的是个人才!”
熊五的这个手下,的确有几分能耐。
熊五那混蛋死的不冤,身边有着一块这样璞玉,居然没发现。
私通敌寇,戕害战士。
出卖王洛不成,反被王洛杀死,熊五费尽心机,最后依然弄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马维云识人无数,自认在待人接物,有着不坏的经验。
王洛一出场,便感觉到这是一条人中潜龙,隐于乡野之下。
只要好好发展,假以时日,王洛必会一鸣惊人,成就不俗的未来。
只可惜,这小子想要扯旗子造反。
那么说不得自己就要做一回扼杀天才的事情,趁着王洛还没成长起来前,将其毁灭于摇篮之中。
“你叫王洛吧?”
“初次见面,你就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你小子真是个人才。”
马维云以将军的身份审视王洛。
这小子脑回路新奇。
明知道重兵来袭,不在城里呆着,反而主动出战。
光是这一份不论是莽,还是壮的勇气,就胜过熊五不知多少倍。
甚至还把刘福鑫杀掉,用他的尸体当震慑,一出出举动,堪称一绝。
人才啊!
这是个人才!
马维云忍不住赞叹。
“你的事情,我都知道了,这一切都是熊五犯的错,你杀他无过,相反还有功。”
“可是你连杀我麾下数人将领,这事情就做得不对了。”
“不过,我马维云也是有大气魄,大理想的人,肚子里容得下事。”
“只要你弃兵投降,归顺我,之前的事情,我可以既往不咎,相反我还会大力培养你。”
“怎么样,这个条件能不能让你心动?”
马维云率先抛出利诱,想要招降王洛,变做已用。
人才,在任何时候都吃香,尤其在这个军阀割据,世界征战的年代。
一个优秀的人才,胜过千军万马。
马维云手下将领无数,但要说胆子大的人,还真没有一个比得王洛。
这小子胆子太大了!
做事不按常理出牌,最重要的是有闯劲。
试想一夜连破十三城,还有谁做的出?
大概也只有初出茅庐,一身是胆的王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