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
有些惊愕的轻呼声,软软柔柔。
林语仰着下巴,目不斜视的向前走,怎么又是女主,哪都能碰到她。
“等一下,你不记得我了吗?”夏忆沫眼睛里闪过一丝委屈,这个林大小姐还是原来的样子,高傲自大,目中无人。
“你哪位?”
“我是夏忆沫啊,我高中在蓝县一中读书,虽然我们不在一个班级,但是我认识你。”
“哦,有事吗?”
“那个……。”
夏忆沫有些羞怯的绞着手指,她想打听一下那个人的下落。
“他还好吗?你如果不喜欢了能不能把他还给我啊……。”
“……。”
他?秦曜修吗?什么叫还给你?秦曜修又不是你的私人物品,你这样说话容易被打的哦!
“他啊,我已经把他送回家了,你就不用操心了。”
林语清了一下嗓子,面不改色的撒谎。
“回家?”
夏忆沫瞪大了眼睛,显然是不相信林语能这么好心。
当时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虽然伤到了脑袋,也没有了记忆,但是他的一身的矜贵气质,身上穿的衣服的布料也非常好,举手投足高雅不俗,不似普通家庭的人。
都怪她那个时候胆小怕事,不想为了一个陌生人得罪蓝县城的林家大小姐,更怕她一句话就让她丢了好不容易找到的暑期兼职,蓝县城地方不大,工作轻松又不拖欠工资的工作并不好找,她只能安抚失忆的男人先跟着林小语走,她答应他,等结了工资就会立刻去林家接他,帮他找到他的家人。
可是,她食言了,她大哥大嫂一直都对她捡回来的失忆男人有意见,趁着她出去打工的时候,把她整理起来男人的衣服鞋子甚至是手表都拿去二手市场变卖了,她之前在网上特意查过了那些衣服鞋子和手表的品牌,衣服和鞋子上面只有一个Q大写字母的缩写,什么品牌她查不到,但是材质手感都很好,手表是很昂贵的瑞士男士机械腕表。
如果是真品,仅仅这一个男士腕表的价格应该就能在他们小小的蓝县城买一套别墅了吧!
夏忆沫其实是有私心的,当在山脚下看到那个昏迷不醒的男人的时候,她第一眼注意到的就是他的手腕上,那个在阳光下闪着光泽的手表。
一开始夏忆沫抱有很坚定的信心,这个失忆的男人应该是一个出身极好的家庭,如果趁着他失忆的时候能攀上一二,日后在他的家人找过来时,她们家的生活可能就会有质的飞跃,更有可能飞黄腾达。
直到大哥大嫂那天拿回了变卖男人的衣物手表,得到的一千多块钱,她才彻底失望,手表肯定是假的了,那些衣服鞋子也应该只是在淘宝上网购的杂牌衣服吧,只不过用料比较好一些罢了。
“你可以让开了吧,我要回家了。”
林小语很不耐烦的催促她让路,她对美人冥思如画的样子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毕竟她只喜欢看男人。
“对不起林同学,我只是有些担心,你知道的他伤了脑袋,又失去了记忆,毕竟是我先救了他,所以我很想知道他的下落……。”
夏忆沫心里还是有一点希翼的,那样容貌出色的男人,她来到大城市都城都没见到过几个,他真的只是普通人吗?
本来在「有点食府」的门口看到林语时,她下意识的皱起眉想躲开。
但是,她被杜经理开除了,门侍不会再放她进去,是的,开除了,一点余地都不留,会记给她结了厚厚的一叠工资,她心里对小副经理的怨气也小了很多,就算是老板的亲侄子又能怎么样?没有实权,说话一点都靠不住。
夏忆沫只得硬着头皮向前走,结果发现林语压根就没有关注她,她双手背后,走路豪横趾高气扬。
虽然她穿着宽松肥大的连衣裙,一点优雅淑女的气质都没有,但是身所有的人全都对她小心翼翼,笑脸相迎。
夏忆沫咬着唇,有些气闷。
凭什么这种庸俗傲慢的女人都可以在这样高雅的地方随意进出,而我这么漂亮温雅却只能是一个被人随便呵斥,赶出去的服务生呢?
对啊,她有钱!
有钱就可以了!
夏忆沫眼光亮了亮,黑色的暗影滑过她漂亮的瞳仁,内心深处各种不甘与怨念在再肆意滋长,不停的扩散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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