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的血迹早已发黑凝固,身上的大量尸斑显现,肉体在炎热的夏天,早已腐烂,臭味熏天,苍蝇到处翻飞。
沈碧抱着风宝走近,仔细扫视了一眼乞丐的脸,大惊失色。
那乞丐不是别人,正是七天前的夜晚,藏在吴府主院二楼的床底下,到处追赶她吸血的男子。
不过,幸亏沈碧贴在乞丐额头上的定魂符不见了,不然,徐云定会怀疑沈碧拿了柳道士的符咒杀了乞丐。
还有,在那夜,她分明看到乞丐地脖颈上有一道被刀砍地印痕,现在竟然是完好无损的。
“怎么,忽然想起你杀掉乞丐的场景,一时后怕起来了?”徐云凑到沈碧面前,黝黑的脸膛,充斥着凶狠的怒意。
习以为常,沈碧懒得看他讨厌的嘴脸,稳定了一下情绪,站起身:“徐头,能不能等你找到我犯案的证据,再来怀疑我也不迟?”
“哼,早晚我会找到的。”徐云冷哼一声。
‘啪’地一声,徐云地脸上突然就被风宝打了一巴掌。
沈碧一下子愣住了,转而窃喜:这孩子太牛逼了,竟然还知道为老娘报仇,老娘好喜欢!
徐云本来脸上就被风宝抓出了伤,虽然只是小巴掌,但却能感到剧烈的隐痛。
徐云举起拳头,牙齿咯吱咯吱作响,眼睛里地红血丝越来越多,但他最终还是在沈碧瞪视的眼神下,把手放了下来,心里马上劝导自己:打小孩子不是大丈夫所为,吃亏是福。
偏偏这种降低怒火的效果不太明显,徐云便想办法分散注意力,朝着捕快大吼一声:“来人,把报官的那个人带过来。”
报案人是三十有余的光棍汉李方,好吃懒做,经常讹人钱财,有了钱一准会流连于酒肆,经常喝的酩酊大醉,东城人没有不知道他的。
李方穿着一身粗布衣服,身材矮小,满脸麻子。
徐云表情严肃,一只手握着刀柄,另一只手拿着仵作验尸的殃文记录,问道:“李方,这具尸体是你五更时发现,算算那个时辰点,许多人还在沉睡,只有极少的生意人起来。
按理说你一个闲人,不该起这么早,莫非是你刚从酒肆回来?”
李方嘿嘿一笑,朝着徐云行了一礼:“回禀徐捕头,你猜的没错,小人就那点嗜好。”
“吴府本就荒废了三年之久,为何会到这里?”
“回禀徐捕头,小人昨夜在酒肆喝的太多了,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更子时,迷迷糊糊就在一个犄角旮旯睡着了。
当小人醒来的时候,大概到了五更寅时,正在急冲冲往家赶的时候,小人看到一个穿着红衣飘飘的女子,在巷子里不停地舞动着,那模样俏丽端庄,是个男人都会流口水。
后来,小人一路跟着,就见她进了吴府,原本小人也听说有人经常听见里面闹鬼,但承受不住爱美之心地诱惑,便没有多想就走了进去。
一直到了这个院子,那个红衣女人突然消失,在小人面前呈现出来地就是地上这具尸体。当时,如果不是小人还有几分胆量,早就被吓死在这里了。”
徐云继续问道:“你会不会在酒肆喝得太多,还没有酒醒,一切只是你的幻觉?”
“小人的外号虽然是酒鬼,但小人喝酒的年份也不是三年五载,什么时候醒着,什么时候醉了,心里跟明镜似的。
徐捕头,小人知道你问这件事的目的,小人敢打保证,小人地脑袋清亮地很,那个红衣女人确确实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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