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红发女人也同样挥动手中的银剑,连同背后的安格斯,与几头食尸鬼展开搏杀。
“别冲动,小心中计!”
“芭芭拉小姐,我明白!”
“……”
银剑划破空气,掀起呼啸的破空声响。
只是,食尸鬼虽然没有太多的智慧,却也不是无脑的蠢货,一名同伴的死,让它们了解到对方手中握着的银剑的威力。
因此巨型食尸鬼依仗着身强体壮,作为主攻,另外三头食尸鬼则寻机游斗,牵扯安格斯和那名叫做‘芭芭拉’的红发女人的注意力。
而安格斯和芭芭拉并没有当,依旧背靠背,抵挡着任何一头食尸鬼的进攻。
艾瑞达旁观了一会儿,并没有着急出手。
他听着里面的对话,不由的眉头紧缩,没想到食尸鬼居然可以靠人工制造出来,而且还是汤普森·因斯顿在家里制造的,这个世界的生物技术,有点牛逼啊!
但他不明白,汤普森·因斯顿好好一个富豪不当,居然偷摸的制造这种邪恶的生物,还用人类的血肉喂食,是脑子有毛病吗?
而且他还发现,安格斯和芭芭拉在战斗中,多为守势,进攻性不强。
可是他可以看得出来,普通食尸鬼的实力并没有多强大,只是行动比寻常人要灵活许多,只要有一位见习骑士身披铠甲,抵挡住对方的利爪,然后手持银剑,就能够将轻易其斩杀。
倒是那头巨型食尸鬼的实力很强,行动时动辄踩裂脚下的红木地板,挥爪时甚至还有撕裂空气声响,战斗力足以匹敌安格斯或是那位芭芭拉小姐。
但是他知道,安格斯是正式骑士,实力远超普通人,一个人就可以斩杀所有普通的食尸鬼,至于那位芭芭拉小姐,战斗力居然比安格斯还要强一点。按理说两人联手,就足以清理掉这些食尸鬼,不至于发射求援的信号弹才对。
想到这里,他将目光转移到二楼走廊的汤普森·因斯顿身,一段时间不见,只见对方的脸色惨白不少,眼眶深凹,整个人都消瘦了很多,甚至气质大变,不复原来的沉稳和大气,反而有一种癫狂的感觉。
“混蛋,是你们逼我的!”
忽然,汤普森面露疯狂,居然将左手小指放入口中,然后用力咬下,硬生生的将小指扯拽下来,在嘴巴里‘嘎吱嘎吱’的咀嚼起来,当场将小指的咬碎嚼烂。
一时间他满口鲜血,犹如恶灵般的恐怖。
下一秒,繁奥难懂的咒语从他的口中低吼出来:“萨婆罗,洛雷,斯尔斯(伦巴语)!!!”
“啊啊啊啊啊——”
顿时,汤普森表情狰狞,双目充满血丝,额头青筋暴凸,脸颊更有血丝形成的蛛网状纹理,犹如血色的刺青一样,仿佛承受了极大的痛楚一样。
甚至连身体都像充气般迅速膨%胀起来,转眼之间就从一名身高一米七八的消瘦男人,变成了身高一米九的肌肉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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