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市。
早上六点半,闹钟准时准点的响了。
窝在床尾的一只哈巴狗懒洋洋的掀了下眼皮,继而又重新合上。
翻了个身,下巴抵在地板上,闭目养神,好像这样就听不到闹钟的声音了。
一只洁白如雪的手臂,从被子里伸出来,准确的按掉了闹钟,约莫又过去了几分钟。
床上的人才掀开被子下床,朝着浴室走去。
哗啦啦的声音从浴室里传出来。
不多时,有了精神的谭书山就走了出来,也没叫醒床尾的哈巴狗,径自走出了卧室。
自调查了路言不,摸清她的作妖病犯后。他想送她回N市,后者直接拒绝了。
在他的地盘玉庐湾,玩得不亦乐乎。
眼不见为净,他索性卷铺盖走人,来市中心住,方便教书。
他住的小区并不是特别高档的类型,属于中高端的那种。
可取的是附近就有体育中心,用来晨练再好不过,他一如既往的先去跑了几圈步,半个小时后重新回到家。
昨晚就预约的粥,这会就热腾腾的躺在锅里,他盛了一碗出来冷着。
接着从冰箱里拿出鸡蛋,开了火煎了一会,又拿出一包榨菜,放进一只粥碗里。
弄好了这些,他端着早饭出去,搁在餐桌上。
从花坛边上,拿出一个碟,倒出些狗粮,碟子的三分之一。
“土豆,吃饭了。”
几秒之后,一只哈巴狗就迈着肌肉分明的四条腿,从卧室走了出来。
蹲坐坐在自己的餐盘前,埋头开始舔了舔。
谭书山自己也开始吃起了早饭,一人一狗沐浴在阳光下,各自吃着自己的,像是早有了默契,竟是在同一时间吃完。
吃饱喝足的土豆,踱步到了谭书山跟前,朝他撒娇了一声。
铲屎官谭书山,空出一只手来,来回蹂躏它的毛发。
土豆心满意足的摇了摇尾巴,没有再回卧室,大摇大摆地往大厅走去,跳上了沙发,窝在了沙发里,像个大爷。
谭书山收拾了餐盘,看了下时间,七点三十分。
今天上午有一节课要上,九点开始,这会该出门了。
他回卧室换了衣服,又去书房背上了昨晚就收拾好的课件和电脑,和土豆打了一声招呼后就出门了。
小区距离F大不算太远,开车半个钟就能到,等谭书山以自行车的的速度到F大的时候,早饭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
F大并不规定学生一定要住校,本地的学生大都选择走读,这会正是上午第一节课下课,不少学生脚步飞快地流蹿各座教学楼。
谭书山夹杂在学生流中走进了校门,忽然一个娇俏的人影就蹿到了他跟前,若不是他反应快及时停了下来,就要和眼前的人撞上了。
他看着对方的脸,像见了鬼,转头就走。
“哎呀,谭老师…谭老师。”她越喊,对方走得越快,后面干脆跑了起来。
路言不人看起来娇小,别的运动不敢说,跑步对她而已,小菜一碟啦!
“谭…书…山…山…。”
一路的学生回头,好奇地看着他们,低语偷笑。
一不做二不休,她使出洪荒之力,拉扯住谭书山的衣角,大声喊,“谭书山…你跑什么跑啊!”
“跑啊!”
“敢躲着我!”
她气哼哼地说,这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登时,谭书山脸色爬上红晕,他受不住大家审视的眼光,急忙拿一本书挡住脸。
“嘿!你还害羞了。”这路言不不屈不挠地说道,嗓门子又大又亮,恨不得全世界都过来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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