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发财了!
这个房间的门不大,里面却是别有洞天,这似乎是一间仓库,里面堆满了一些麻袋,经过多年沉淀,麻袋中的东西洒落在地上!
大米!
小麦!
“哈哈!是小麦跟大米!”秦风逸看着地上可人的颗粒,这些粮食不知在此堆积了多久,少说也有几百年了吧,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里面的粮食竟然没有腐坏!
植物的种子可以沉睡许久,据说考古学家从地里挖掘出几千年前的链子,将种子种在地上,最后竟然成功发芽,而且生长的很旺盛。
稍微检查了一下,这里面的小麦跟大米种子保存的完好,没有发霉,而且此处的小麦跟大米得用几吨,甚至十几吨来测量。
“这么多啊!”林清雪看着货仓堆满的麻袋,小妮子正拿着几块萤石来照明,荒岛地形复杂,白天虽然有阳光照耀,但经常会因为探索而进出洞穴之类的地方,小妮子随身携带萤石,看不见的时候拿出来可起到微弱的照明作用。
虽然萤石的光芒微弱,泛着淡绿色的光芒,一米之内的事物还是可以看得很清楚的,就是在绿光的照耀下,旺财的眼睛特吓人。
野生动物的视力比人类要好很多,人类完全脱离野外,夜视能力几乎退弱到没有,旺财的眼睛还可以吸收微弱的光芒,可以起到夜视效果,因此在它的眼球上附着着一层光芒,光芒跟萤石的荧光相呼应,就发生了这种发光的反应。
“大米跟小麦都非常干燥!”韩雪凝拿起几粒掉落在地上的粮食,看到这么多的粮食,而且保存的很好,几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这艘船到底是从哪来的啊?”林清雪起身,用萤石照亮周围,一点一点的探索着谷仓,之后看到了一个躺在地上的骸骨。
“我去,吓死我了,吓死我了”萤石照亮的骸骨及其吓人,可以说是嘲讽了,那黑洞洞的眼眶以及微微张开的嘴巴,这家伙好像是在讲话一样。
“这么怎么还有一具骸骨啊?”这会,林清雪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直跳,她正死死的抱着秦风逸的胳膊,不肯放手。
“没事的,一个死去很久的死人而已。”秦风逸轻拍小妮子的绵软手背,之后命令旺财,“你去把骸骨丢出去,顺便把星期六叫上来,让它帮我们运送粮食。”
这些粮食是最大的宝藏,民以食为天,流落荒岛跟文明脱轨,电器之类的都没了,没有电视跟电脑,没有智能手机,荒岛生活艰辛,能否活下去都是未知。
在这里,钱不重要,几百万没有一个棒子值钱,粮食才是宝藏!
很快,星期六灵活的从沙滩上爬了上来,这个大块头的工作就是运输粮食,而星期天因为右脚受伤不便攀爬,就让它在下面接应。
“哇咔咔!”星期六体格强壮,重量在100斤左右的麻袋对它来讲就跟一个沙包一样,这家伙可以一只手提着3包粮食,之后走到甲板上,把粮食丢给在沙滩上接应的星期天。
巨猿的作用就是劳动力,它们是秦风逸的奴隶,奴隶的使命就是替主人分担。
几人继续探索,来到船舱的第一间屋子就找到了这么多之前得宝贝,几人心中蛮欢快的。
“哼哼哼啦啦啦啦”林清雪正踮着脚跑跳着,能够寻获粮食,她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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