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路晴就把其中一个黑皮筋送给沈曳了,剩下那个她随意戴在手腕上,方便下次使用。
而沈曳呢,看到她的举动,立马也戴手腕上了。
跟她一样,就是情侣款。他暗自勾唇,开心地仿佛整个身体的细胞都在叫嚣。
之后那个皮筋沈曳也舍不得取下来了,就一直戴着。
可现在他找不到路晴,都说亲密的人心连心,可他一点也感觉不到路晴的存在,好像只剩下手腕上的皮筋了。
难道现在只能去报警了吗?沈曳无力地拿出手机,已经是下午三点了。
突然,他暗淡的眼神变得有光,这种感觉就像是行走在沙漠中的人,濒死之际看到了绿洲。因为路晴来消息了。
【沈曳抱歉啊,等急了吧。我今天有点事可能过不去了。】
沈曳松了一口气,她只是有事没来啊。可渐渐地,他发现自己好像说不出来话来了。
路晴,我爱你……我爱你啊。
他想说,他想把这些通通告诉她,可是听她的语气似乎真的遇上了什么事。
幸好现在他还能发消息,不用让路晴听到他沙哑难听的声音。
只能颤抖着手发过去:【嗷,你有要紧事就先忙吧,我没事的。】
【那好。你乖乖的嗷,好好吃饭吃蛋糕。】
沈曳垂下眼,他会乖乖的,因为路晴就喜欢乖一点的男生。
现在他要按照路晴的要求回家好好吃饭了。对,回家吃饭。
街边的人用复杂的眼光看他,明明是一个模样俊俏的男人,可看起来好像不怎么正常的样子。
双目空洞无神,只穿一件毛衣仿佛不知冷,更重要的是,他就好像一具行尸走肉。
也许是个疯子吧。街头的疯子倒是有几个,但都是年纪比较大的老头子,像这样的年轻人从未见过,是个苦命的孩子吧。
于是,沈曳连续几个小时的寻找以老老实实回家吃饭告终,他倒是听话。
进了小区大门,沈曳就加快了步伐。门卫大爷差点把他拦下来,因为看着他这个样子实在是有些奇怪。但奈何沈曳有小区的门禁卡,他也阻止不了。
路过楼下小花园的时候,沈曳停下了脚步。目光停留在枯萎的花枝上。
记得上次他在下面小花园里摘了一朵月季,拿了粉色的手工纸,工整地包好,系上一条粉色蕾丝带,捧到路晴面前:“送给你。”
路晴显得很开心,她以前说过她最喜欢月季花了。而之所以用粉色的手工纸和粉色的蕾丝带是因为路晴最喜欢粉色。
可现在花不再开了,枝丫也干枯了,她也不会再喜欢了。
就这样,沈曳一步一步地走回家,开了门进去,饭菜还在桌子上摆着。
他认认真真洗了手,又坐在餐桌前,认真地吃起了饭。
他得好好吃饭,今天是他的十八岁生日。虽然没有一个人陪在他身边,没有人会亲口对他说“祝你生日快乐”。
不对,路晴今早上在微信上说了,也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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