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作为农民出身的开国者,知道农民疾苦,因此他制定政策就希望能少给农民增加负担。尤其是养兵这种费钱的事情,因此他发挥出了“创造力”。
1358年,他建立了民兵万户府,专管军屯等事务,首次让军士在金陵龙江诸处屯田。
试点成功之后,随着大明建立,朱元璋于洪武元年(1368)命诸将分军屯种(南)直隶滁州、和州、庐州、凤阳等地。
此后,朱元璋一直非常重视军事屯田工作。他反复告诫全军,对军屯事务做到思想贯彻、行动落实。他还鼓励军队到边区和人烟稀少的地方开垦荒地。朱元璋还一再派出督查使,到屯田第一线严加督责。
只要认真抓,肯定见实效。就这样,洪武时期的三百万大军,全部在大明全国各地的卫所里面屯田种地。洪武时军队屯田总计高达八十九万余顷(8900万亩)。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大明所有的卫所屯田,除去卫所自身消耗之外,额外还收获余粮二千七百万石(合33亿斤)。这个数量按照每人每年一千斤口粮计算的话,足够三百万大军一年所需了。朱元璋因此骄傲地说:“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令不废百姓一粒米。”
这情况不能再好了。马儿很能跑,不但不吃草,还能自己生产多余的饲料,简直完美。
这样的结果对朝廷的确是很好、非常好。
但是,你想过没有,军事屯田的主角士兵是什么情况?
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军屯这个制度的成功,它的代价是以士兵的身份世袭为代价的。
经过元末的大混战,明初物资匮乏,连货币也匮乏,经济凋敝。因此,朱元璋想到了一个招。社会不是混乱凋敝吗?那我就把人都固定起来,都安顿下来好好生产就行了。人的户口也因此被定下来了,分为民户(农户、匠户)和军户。
一旦户口身份确定,那这个身份就是永久的、世袭的,后代子孙都只能干这一行。
军户和民户是严格区分的。军户归都督府管,民户归户部管。一旦某一民户家中有一男丁被垛集(强征从军)为军,那么他的一家便永远充军,住在指定的卫所。
被定为军户之后,只有两个途径能脱离军户的身份属性,一是经皇帝特许,二是你很牛,升官至兵部尚书职位。这俩途径,基本跟没有一样。
军户的大概情况:
每户出一男丁当兵,这叫旗军。旗军就干两件事,一是操练守卫,二是屯田种地。
军户家里如果没有成年男丁,那就必须选一个幼儿成为“幼丁”,将来成年后就去当兵。
出征时军装路费自备。
军户耕种田地(军田)在三顷以内者免杂役,三顷以的必须与民户一起承担杂役。
军户地位低于民户。
概括一下就是:士兵既要打仗卖命,还要种地养活自己,而且各种费用还得自己出。
不仅于此,屯田士兵还要纳税呢。刚开始每亩地要交税一斗,后来增加到每亩二点四斗。
一切自给自足的同时,既要给朝廷卖命,还要给朝廷交税。
军户有什么改善自身命运的对策吗?
直接告诉你:正常的办法,没有!
假如你是某个卫所的军屯士兵。
你说那我逃跑行不行?天下那么大,我跑出去找个地方混口饭吃不难吧。
你可以跑,但是你家人就跟着倒霉了。明朝规定了,若军户逃亡,则朝廷要到你家里抓另一丁壮来补你的缺。
你说那我家里没人了,也没娶媳妇(军户娶妻难,民户不愿嫁与军户),自己这辈子报销不就完了?不行。如果你自己家里没人了,那你的亲族总有吧?朝廷还会抓一户来顶替。
假如你想,我不跑,我老老实实地在卫所干活、卖命,熬到退休总该能好点了吧?对不起。没有退休保障制度。永乐二年(1404)朱棣规定了:凡屯军年六十以及残疾、年幼者,令耕种自食。看看,把你一辈子用完了就扔一边了。年老、伤残,自己想办法吧。
唉!怎一个惨字了得!
随着时间推移,卫所军屯也发生了变化,变得让军屯士兵更加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了。
一开始,军屯制度管理还可以,士兵还能得到公平对待。但是,后来卫所就开始变得不公平、开始剥削士兵了。
第一,卫所的长官把军屯的士兵当奴隶对待。各种杂活都得干,还要在朝廷定额的基础私自增加每亩税收。卫所军士们有病不给治,死了连棺材也没有,卫所长官还克扣士兵额定的月粮。
第二,卫所长官还与地方官勾结,让士兵们去帮地方官干杂役。
第三,即使剩下几个想种田的也没有土地了,土地被卫所长官和权贵夺走了。1444年,河南按察司佥事徐朝宗奏:大宁都司官军指挥佥事田礼等八千两百九十五人,侵占屯地四千一百二十七顷;1449年,徐朝宗又奏:(北)直隶兴州左屯等二十四卫官军余丁指挥使杨升等两万一千六百四十名,侵占屯地三千四百四十五顷。1483年,京城外围卫所屯田被人侵占约四万一千顷。
这种情况下,要改变命运只剩下一个非常选择了:逃亡。
很多士兵也管不了那么多,就开始逃亡了,而且是大规模地逃亡。洪武年间就有士兵逃亡,后来逐渐严重。明中叶之后,有的卫所士兵逃亡率八成以。
卫所士兵逃跑了很多,剩下的也没有什么战斗力。
这泰安州卫所本应该有五千六百兵,现在连八百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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