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一个文化人怎么可能这么说?咳咳:“我确定要起诉,不然也不会把你约出来。”好吧并不是我约他出来的,是武宁!不对,准确的来说是马秋的指使,所以既然是马秋的指使那我有什么好犹豫的?
“好的,既然您确定了要起诉,那多的闲话就不谈了。”说着她打开了文件夹,翻开了里面的东西,看了看后说道:“我从贵公司经理那里已经了解到,您要起诉的人是贵公司的合作伙伴,也是贵公司的投资对象是么?”
我点了点头:“对。”
“那您一定持有贵公司投资对象的合同,以及投资对象的详细资料信息吧。”
“当然有。”
“好的,那这样就简单了,我建议您把合同或详细资料都交给我,然后接下来的事就由我一人办理,您只需要等待法院传票即可。”
我注意到了她的称呼已经从“你”转变成了“您”,至于交合同和资料给她完全没问题,但我想问:“这个律师费多少?”
池白愣了愣:“贵公司的经理已经付过了,戈先生您不知道么?”
“什么!给了吗,多少?”我没想到居然连费用都给了。
“34万整!”
听闻,我不由地打了个寒颤,这这这34万?难怪开着这么贵的车。
我有些僵硬的笑道:“呵呵抱歉,内急。”说完我就下了车,朝宿舍跑去。
跑到楼道上立即拨通了马秋的电话。
马秋要起诉没问题,但给了34万的律师费后即使起诉胜了,那还有意义么,不白忙活嘛?
马秋接下电话后我便把心中的所有想法说了出来,但结果得到了一句“我太年轻!”还有一句“听安排就对了!”。
为此,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听安排就听安排呗,有什么大不了的?
去把合同和一些相关资料拿到手,回到车上后我也懒得再多问什么,直接把所有的资料都交给了池白,然后和她说拜拜!
12月10号,我回了一趟威宁,把成立公司最重要的一个手续给办了后公司才算是成立成功,和马秋之前说的一样,成立好的这一刻一切就能正常运行。
12月12号我收到了法院传票,竟通知我14号10点30分开庭!
简直不可想象,那个女律师池白的速度是有多快,这才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办理好了一切,等待开庭!
虽然我没有什么起诉的亲身经历,但我曾经见过那么一件事。那就是住我家楼下的邻居被人上门给打断了腿,然后倒霉的邻居报了警,治疗好后反而被以什么狗屁聚众斗殴拘留了一个星期,你们说呵呵呵搞不搞笑?
再后来倒霉的邻居去起诉,用了半年多的时间才开庭,但最后的赔偿却是连医药费都不够,不过还好打他的人被送进了大牢,这也算是得到了一个勉勉强强的结果吧。
所以,这个池白用了短短不到半个月就办好了一些等待开庭,不用猜,白痴都知道她肯定是有很强的关系。
转眼已是14号。
今天,安排了所有人去发传单,我则带着秦楼月去法院。
早上8点,秦楼月给我理顺西装,问道:“戈哥,你紧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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