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对于偷/买票房这种事情,李墨一向是深恶痛绝的。
早在2006年《夜宴上映时,就曾经传出过偷票房事件,但当时互联网发展没有现在这么迅捷,所以即便当时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曾经起过重点查处的念头,但最终还是由于时过境迁,查无实据而作罢了。
即便如此,总局仍然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严查,绝对禁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但……其实那一纸通知并没什么毛用。
连总局派人下来都会遭遇证据不足,无法执行的困境,你让各地那些没有执法权的部门能怎么办??
从这个角度来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其实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
可问题是,人家偷票房、买票房,关我墨龙传媒什么事?
你们要抓的是鲁迅,关我周树人什么事?
李墨一脸懵逼。
买断发行这种事情,其实在世界各地都不稀奇。
只不过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操作手法而已。
在北美,由于发行渠道通常都控制在中型或者大型公司的手中,发行公司在整个业态中也是上游的位置,所以他们一般是不会按照影片上映后的票房数字来签订买断协议的,他们使用更直接的方式:连影片版权在内的全部买断。签订协议后,影片就与原来的制片方在没有半点关系了。
而天朝这边由于发行公司众多,制片方通常来说可选择的面也要大得多,甚至还有几家发行公司联合一起发行一部电影的情况,所以相对来说,发行公司虽然同样在整个业内的生态中居于上游,却很难有像北美六大或者是次一级的发行公司那么具有优势,所以在操作影片发行的时候,通常会采用计算出一个具体票房数字,然后提供给制片方参考,如果对方同意,则按照此票房计算上映分成,并提前支付相应的分成。
今年春节档电影《美人鱼,便是使用这样的方式进行操作的。
当然,星辉公司在票房长红之后要求额外分成的做法并非行业惯例……
正当李墨正在思考着刘主任为什么会把话题扯到保底发行这方面的时候,宗帅突然踢了踢李墨的脚,在宗帅的示意下,李墨总算想明白了刘主任的逻辑。
因为《叶问3的发行方爆出了买票房的丑闻,所以必定是这部电影的发行方式有什么问题。继续推导下去,这次《叶问3发行方采用的是票房保底买断的方式,所以总局方面认为是发行公司在签订了保底协议之后,为了让公司的业绩好看,所以利用买票房的方式,意图推动票房成绩,进而推动公司业绩,最终达到撬动公司股价,并且最终在股票市场‘割韭菜’的目的……
说实话,只要稍作分析,李墨就能看得出来总局的这个推导过程不但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反而有极大可能是最接近真实情况的一个假设。
但这里的问题是,市场管理方把某家公司在某部电影的运作过程中所做出的违规操作推而广之,放大成了整个行业,所有公司,在每部使用同等运作方式的电影发行过程中,都会使用的手段……
这就像是在足球运动场上,由于一位球员在某次铲球过程中动作过大,鞋钉划伤了对方球员,于是裁判干脆命令禁止所有参与足球运动的球员都不准铲球了一样!
这简直太离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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