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事,清晨。
薄薄的雾气弥漫山野,太阳缓缓升起,普照大地,驱散魑魅魍魉,商队众人都醒了。
张有财起的最早,早早就烧了一大锅开水,用作洗脸和饮用。
荒山野岭,没有人敢喝生水,就算再糙的汉子,也会倒上一碗热气腾腾的开水,一边吹一边喝。
忽的。
一只野兔蹦了出来,似乎受到了什么惊吓,直直撞到了马车上,腿一蹬,死了。
“嗬,野兔子。”
张有财一个健步上前,迅速的提起兔子耳朵,藏在了衣服里,偷偷笑着。
接着。
他拉过李君,小声说道。
“这段时候都没有肉吃,嘴巴淡出个鸟来了,等会我偷偷焖了,我们偷偷吃肉。”
“嘘,你可别出声,兔子肉少,不够大家分的。”张有财特别提醒。
张有财这人有私心,喜欢贪小便宜,还有点小聪明,但是对李君不错。
李君有点感动,穿越到异界这么多天,张有财是第一个实实在在对他好的人。
白绣珠不算,白绣珠那个时候已经不是活人了,对李君好也是为了诓骗他上船。
面对张有财贼兮兮的笑脸,李君抿着嘴唇不笑。
他不愿意别人对他太好,在鬼怪林立的世界,李君只想独善其身,不想有太多的人情牵绊。
“好的。”
李君淡淡答应了一声。
张有财偷偷把野兔子洗剥干净,用宽大的树叶包裹紧了,又裹上一层泥巴,悄悄埋在火堆里头。
商队大约会休整一个时辰,够焖熟了。
李君看着张有财做事,脑子里一直都紧绷着一根弦,余光偷偷观察周围环境,脑袋里数着秒。
因为。
那个东西还没走。
狗大吐着舌头,死赖在李君怀里,啃着树枝玩,伪装的比狗还像狗。
旁边野地有浅浅的脚印,看数量,似乎有一群什么东西?
自然,普通人的眼睛看不到这些脚印,而李君喝了麒麟血,对事物观察入微,才能察觉。
为什么它们还没有动手?
李君抬头看向河伯旗,阳光下,河伯旗显得特别醒目。
李君暗忖莫不是畏惧河伯的威名?怕吃了我们,得罪河伯?
不对。
李君又摇摇头,如果只是因为畏惧河伯的话,它们根本就不会守一夜,大白天都还不离去。
鬼怪不动手,李君也只能静观其变,众人吵吵闹闹吃过早餐,拔旗开道,驱赶着马车踏上官道。
流民母女没有坐马车的资格,只能赤脚跟随众人前进,脚都磨破了,看着非常可怜。
王美娘容貌憔悴,再没有一丝美态,小女孩一边哭,一边磨磨蹭蹭的挪动脚步。
“娘亲,抱囡囡,囡囡饿了,走不动了。”小女孩太小了,还没到懂事的年龄,缠着她妈妈抱。
可是。
王美娘也没有吃早饭,那帮人甚至连水都没有给她喝,还赤着脚走路,她早已经虚弱无力了。
王美娘嘴巴张了张,终究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艰难的抱起小女孩,蹒跚着往前挪动。
“王姐,来我这儿坐吧!”
李君终于忍不住了,招呼王美娘上他的车,他的车属于杂物车,是商队专门给客人坐的。
这家商队以贩卖土特产为主,携带客人只是顺便,李君付的钱又少,自然不会有好车坐。
“哟,没看出来小哥还是个怜香惜玉的男人,可惜啊,这是俺们的商队,不是你怜香惜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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