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把兔子和野鸡给剥了皮,再剖开肚子把内脏扒出来放在一边。再把兔子肉剁成几块,拿去厨房腌制。
把兔子肉腌制好后,再来处理兔子的内脏和野鸡的内脏。野鸡肉先放一边,待会去炖。
乐歌打算把这只鸡炖了吃,给未婚妻补身子。当然!大家都吃。兔子的内脏和野鸡的内脏,汆了吃。
处理好内脏,一切都好了,大妮子也把猎物都送完了。乐歌亲自动手,把兔子内脏和野鸡内脏切成小块,用谷粉搅拌一下,加些盐进去。然后!烧一锅开水,把这些东东放入锅内汆。
丈母娘一直站在一边朝着他看着,他就当没有人在旁边一边。丈母娘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丈母娘说话他就应和着。
他已经感觉出来了,丈母娘越来越欣赏他。他越不说话专门做事,丈母娘越喜欢他。
真的应了那句古语: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
还真的是那么回事: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见乐歌什么事都能干,人又老实,能不喜欢么?当然!是长辈喜欢晚辈的那种喜欢。
如果不是因为女儿,如果不是对方喜欢自己的女儿,她这个年龄,喜欢小男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啊?是不是?
在这个乱世中,男人的年龄是无所谓的。君王的政策下来了,要女人生育。女人为了生育,为了种子,只要是男人,她们都得要。当然!需要对方有生育能力。
所以!与比自己小的男人啪啪啪,并不稀奇。与比自己大的老男人啪啪啪,也一样不稀奇。
像乐歌这么能干的男人,谁不喜欢?
乐歌把汆肉切后搅拌上谷粉后,把手洗干净,就去烧开水。开水开了,他再把手洗干净,把汆肉片放进开水锅中。再在灶台里加几把火,然后洗上几片菜叶放入汆肉锅内。
菜叶熟了,汆肉也就熟了。
等到凉了一些后,他盛了一碗用双手捧着递给丈母娘。
“娘!你尝尝!乐歌的厨艺!”
“唉!”丈母娘见状,激动得双手颤抖。接过碗,都不知道吃了。她的眼睛,朝着乐歌看着都看傻了。
真的!这个女婿我喜欢!
我爱死你了!
丈母娘回过神来,把碗端到嘴边,轻轻地吸了一口。
“哎哟!”
可能是太心急了,结果烫了一下。
不过!不是真的烫了,而是!女人的夸张。
“娘!”
“娘!”
大妮子和小女孩两人都吓得惊叫起来。
“你怎么把这么烫的给娘吃?”瘦弱美女大妮子眼睛瞪着乐歌,责怪道。
“咳咳咳!”乐歌假笑着没有解释。
“不烫!不烫!我以为烫!”丈母娘赶紧解释道。
“娘!”
丈母娘没有理睬大妮子,真正地尝了一口。咂了咂嘴巴后,赞叹道:“这是我尝到最美的美食!好吃!”
“娘?”
“真的好吃!”丈母娘说着,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娘!”
丈母娘没有理睬,继续吃。
“娘!”小女孩也看着娘吃饭,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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