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中孟莎华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
她应该是死了吧。
自己明明感觉到生命的流失,呼吸越来急促。
最终她彻底闭上了自己眼睛。
难道这是又给救回来了。
这不可能,她从医五年,当时的情况她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那辆油罐车开那么快,对着他们的救护车侧面就装了过来,当时她就从车里飞了出去,这样的情况她不可能活着。
可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伴随着脑子一阵刺痛,孟莎华的意识再次陷入了模糊。
一些不属于她的记忆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播放着。
这是另外一个人的记忆,正确的来说是她这个身体的记忆。
她活过来了,但是却活在了别人的身体里。
原身十六岁,是个傻子,长的特别黑,这十六年都是在别人的欺负中度过的。
而她之所以会进入这个身体,是原身被村里人嫁给了同村的一个猎户,可惜这个猎户是个瘸子人还丑,傻子不想嫁给他,结果自己把头撞树上了。
说傻也不傻嘛,还知道不想嫁瘸子。
接受完记忆,孟莎华仰天长叹。
天!
她二十一世纪的社会大好青年,没有做过什么坏事,为什么会到这样的地方来,还有个瘸子,丑八怪相公。
这家里穷的老鼠都不来光顾一下。
来个雷劈死她吧,让她再穿一一回。
等她彻底清醒过来接受了这个现实,既然在那里跌倒,那么她就在那里躺下。
人生总是这样,不服就干。
她还就不信了,她孟莎华在这里还能饿死自己了。
从土炕上坐了起来,揉了揉被包扎过的脑袋。
这原身傻的也忒实诚了,真拿自己脑袋跟树碰。
孟莎华刚坐起来,那个又丑又瘸腿的相公就进来了。
“你起来了,睡了一天一夜过来吃点东西吧。”
孟莎华打量了一下这个相公。
身高足有一米八,身体也很壮硕,左侧脸颊上是被烫伤过后的伤疤。
怪不得说丑,原来是被烫伤的,这疤痕自然是不好看,但是看右侧的脸颊,这人长的应该还是可以的。
还有那条残废的腿,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
看走路的姿势,孟莎华感觉这人的腿残废了至少好多年了,看他这样子应该都习惯了,再加上健硕的身体,若是近几年残废的,恐怕早就忍受不住打击了,日渐消瘦了。
“过来吃饭吧,我刚上山打了只野鸡,等吃过饭我就送你回去。”
男人说着话就自己坐了下来。
孟莎华自己从炕上下来,看了看自己的穿着,虽然破旧,但是还算完好,穿上地上的草鞋,朝桌子走了过去。
这家里虽然穷,但是家具陈设却都是干净的。
就是有些破旧了。
看了看桌子大碗里面的鸡肉,这肉做成这样也是没谁了。
孟莎华尝了一口,果断吐了出来。
一股子糊味,这男人能把鸡肉炒糊也是一种本事。
“这野鸡本来就不好捉,你居然还浪费。”男人显然对孟莎华的浪费有些生气。
孟莎华……
“不是啊,大哥你这肉都糊了,这还怎么吃啊。”
男人惊诧的看着孟莎华。
孟莎华……糟糕,忘记原身是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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