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只冷箭争先恐后的钻进了山沟里,在阳光的反射下,箭头上泛着微微的绿光。
出长城杀的是活尸,但是还给箭头上了猛毒,目的是为了什么,不言而喻。
陈仁很庆幸自己没有把这些下民当蠢货,出长城猎尸能活到现在的人,实力高低先不说,一个个肯定是心都脏了。
下民因为实力低微,要想活下去,基本都是三分的阴险,七分的小心。
要是都像自己这么纯真,这个世界该多么美好。
“趴下!趴下!”山沟里传来一道充满回音的怒吼。
石壮一把将年幼的弟弟护在身下,哪怕身边有两个中箭的兄弟已经口吐白沫,他毅然不惧。
头上的冷箭还在呼啸,但是石壮不后悔来这个山沟冒险,只要凑够给弟弟买入门修行材料的银子,再大的风险也值得冒。
唯一让他担心的是,弟弟还在身旁。
他还记得八天前自己出城时,把家里仅剩的一把刀都留给了弟弟在家防身。
可就在自己刚出长城不远,弟弟就抱着那把快有他高的斩马刀跑了出来。
“哥哥,刀。”
这傻孩子居然不知道长城放人期间是准出不准进的。
接过弟弟手里的斩马刀,石壮发誓,自己就是粉身碎骨,也要护着弟弟回去。
在出城的头天晚上,他带着这群跟随自己的兄弟,喝光了家里仅剩的清酒。
“老子的弟弟那是人中龙凤,只要给他凑够了买入门修行材料的银钱,不消两月就能成上人!”
“壮哥,你把你这趟的尸皮都给了阿远,那你咋整。”
“老子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只要阿远以后还记得来剑城给我送酒就成。”
命运有时候还是会稍微照拂一下可怜人的,山沟外沉寂了片刻后,响起了激烈的打斗声。
石壮抬起头悄悄看了一眼,哪怕嘴角已经流出一丝黑血,他也觉得自己或许可以趁着外面的人正在火拼,替弟弟搏一个渔翁之利。
他丝毫不知道,在他对面二十来丈的树梢上,有个人跟他打的是同样的主意。
陈仁悠闲的坐在树梢上,冷眼看着山沟外的两伙人,就在刚才几轮齐射后,两伙人因为争论里面的战利品归谁,没谈上几句就开始了火拼。
他一点不急,因为真正的猎人还没有登场。
“嗷呜~”
一声嘹亮的长啸,一群野狼在头狼的带领下呼啸而来。
这窝野狼陈仁两天前就注意到了,他之所以要把那名男子做成血色旗帜,一方面是吸引这些小团体,更重要的是让血腥味飘得足够远。
不然,可没人替他收场。
或许是在长城外生活的太久,这群野狼战斗力十分彪悍,而这两伙下民也确实不傻,眼见群狼袭来,迅速放弃了各自的对手,转眼就合拢成了一个圆圈的阵型。
不得不说,人类在一致对外,没有利益纠葛的时候,还是很团结的。
头狼十分硕大,整个身躯人立而起,能有将近五尺,绒毛覆盖的眼眶里,偶尔会有两道青幽的蓝光一闪而过。
它的战力也跟外形一样彪悍,仅是一炷香,山沟外就已经躺下了数个下民。
两伙下民很想往狭窄的山沟里挤去,但是里面那几个受够了冷箭的男人,似乎并不像他们那么大方,这么快就能放下彼此的仇恨。
自打里面的一把斩马刀将他们其中一人一劈两半后,这两伙人只得呆在原地,腹背受敌。
狼群的捕猎方式十分悠闲,通常都是先消耗敌人的体力,然后再雷霆出击。
但在场要说最悠闲的还是另外一个人,陈仁。
从昨天半夜到现在,已经在树梢上坐了近三四个时辰的他,丝毫不慌。
等狼群把下面的人全部啃食殆尽,它们就会离去,到时候自己只要下去发一笔死人财就好了。
果然,杀人越货风险最高,亲自猎尸次之,最划算的,还得是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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