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璧君穿的并不是什么特别华丽的衣服,但无论什么样的衣服,只要穿在她的身,都会变得分外出色。
她并没有戴任何首饰,脸更没有擦脂粉,因为对她来说,珠宝和脂粉都是多余的。
无论多珍贵的珠宝都不能分去她本身的光彩,无论多高贵的脂粉也不能再增加她一分美丽。
她的美丽是任何人也无法形容的。
叶正熙第一次看见沈璧君的时候,就觉得沈璧君是她这一生中,所见过的最温柔、最靓丽、风度最好的一个女人。
她绝不做作,但一举一动中,都流露着一种清雅优美的风韵。
她与梅吟雪,铁心兰,江玉燕的美有所不同。
在众人眼中,连城璧与沈璧君堪称珠联璧合。
沈飞云表情严肃的说道:“城璧,今日我便将璧君交给你了。你一定要令她幸福。”
“请你放心,我定会让璧君一生幸福。”连城璧笑容更恭敬,欣喜的承诺道。连城璧从第一次见过沈璧君后,便深深的被她迷住,就算沈飞云不说,连城璧也不会辜负沈璧君。
就在这时,沈飞云从身旁侍女取出一柄宝刀。
外观古朴典雅,从中散发出耀眼光芒。
当属绝世神兵之列。
割鹿宝刀,是春秋战国时铸剑名师徐夫人之嫡裔徐鲁子耗尽毕生精力铸成,其名取意“周失其鹿,天下共逐,唯胜者得鹿而刈之。每逢天下大乱之时,割鹿刀便会出世。每一次出世,带来的,都是腥风血雨。
当割鹿刀面世后,在场之中有不少人眼中透露出贪婪的炙热神情,恨不得将其夺在手中,占为己有。
沈飞云面色凝重,将割鹿刀交给连城璧,正色叮嘱道:“连城璧,从此之后,割鹿宝刀就由你保管。望你凭借此刀神威,匡扶武林正义,除恶务尽!”
连城璧郑重答道:“连城璧谨遵教诲。定不会辱没宝刀威名!”连城璧爱割鹿刀,因为它象征了一种至高的荣耀和地位;割鹿宝刀的本身便是一段传奇、一出神话,只有英雄才配得去夺取、去拥有。而连城璧一直都想成为英雄。
见此沈飞云满意的点点头,随之又看向自己的掌明珠沈璧君,极为宠溺笑道:“君儿,从这以后你便要有自己的家庭。一定要与城璧互敬互爱。”
“娘,女儿明白。”沈璧君点了点头,只是眉宇间有着淡淡忧伤。
声音是冷冰冰的,但却清脆如出谷黄莺。
对于这门婚姻,沈璧君内心深处还是抵触的。
沈璧君总觉得她与连城璧之间还是缺少点什么,但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缺少的究竟是什么?
也许是心动的感觉。
叶正熙自然不会看好连城璧与沈璧君,无他,因为他们之间只存在利益,毫无男女之间那种情愫。他相信即便没有萧十一郎出现,连城璧与沈璧君也不会白头到老。
这也是沈璧君的悲哀之处,身为武林世家的女儿,享受过一般人不能享受过的光芒与荣耀,便要为家族利益所着想,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处之中的萧十一郎则深深的被沈璧君所吸引。
风四娘察觉了萧十一郎的变化,咬牙说道:“怎么,喜欢沈璧君这个千金大小姐了。可惜了她却属于连城璧了。”
萧十一郎恢复神色,否认说道:“没有!我只是与这把刀有着不解渊源罢了。”
这位被江湖中人称为“女妖怪”的女中豪杰风四娘,虽然很难惹、很泼辣,但有时也会天真得像个孩子。
萧十一郎一直很喜欢她,每次和她相处的时候都会觉得很愉快,但和她分手的时候,却并不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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