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此同时,在清怀楼天字二号房里,中药昏迷的钟倾夜虚弱地从床底爬了出来,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子,顾不得许多便跑出去抓住老鸨质问:“殿下现在在哪!?”
“应是回了长阳府,方才派来的小厮说公子您被送回了清怀楼,奴才正要喊人去寻呢……”
“糊涂!本公子一直都在清怀楼,不过是被迷晕藏在了床下,你们都中了那奸人的计,若殿下要是因此有个好歹你就给爷滚去西山采石!”
老鸨欲哭无泪,谁他妈能想到人会藏在床底下啊!
“快滚去备车,爷要去长阳府!”
钟倾夜甩开老鸨的衣领,心头慌得很,那男人目光风流,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定会惦记他家殿下的容貌,殿下那么柔弱又怎么反抗得了……
他不敢再往下想,全然忘了对方身边藏龙卧虎,只要一碰上关于颜珂的事情他就方寸大乱,失了冷静。
知道公主中的什么毒后,半夏一回到长阳府就给她施针配药,半个时辰就排出了她体内的毒。
颜珂只觉得体内燥热消散后,嗓子干哑得紧,便咳着嗽清醒过来,下意识地吩咐房内守候的人:“青缨,给我倒杯水来……”
那人便从小憩中惊醒,而后手忙脚乱地倒了杯茶过去,将干咳不已的人搂进怀里细细喂她喝下。
“咳……你怎么来了?”察觉到对方身上的气息与青缨不同之后,颜珂抬起眸子看去,她那张卸掉人皮面具的脸这会儿正透着一股子莫名的素净,应是半夏给她用特制的药水擦拭过,以免东西残留在肌肤上造成损伤。
钟倾夜心疼极了,他放下茶杯,用手绢轻轻擦着那人嘴角的水渍,难受道:“何必为奴家去冒险?不值得。”
“我不要你觉得值不值,那人说你是哥儿,可有对你怎么样?”颜珂直起身来,捧着他的俊脸细细打量,随后又不放心地拉开他的衣领,想看看有没有被凌辱的痕迹,见他身上干干净净,这才放心地给他整理好衣服,松了口气:“没事就好,不然我定将他挫骨扬灰。”
钟倾夜却是半敛下羽睫,握住她的手声音沉闷地询问:“若是有事,殿下该如何待我?”
颜珂不免低笑起来,将他按进温暖的怀中,眉眼温柔道:“自然是如此安慰你,再帮你千百倍还回去。”
“不够,”对方回抱住她,埋首在其玉颈之间,像只委屈的小狗,“殿下还要亲亲花辞才行。”
她笑骂一句:“就你事多。”
可却还是低头亲了亲钟倾夜的脸颊,声音撩拨至极:“小花辞,你耳朵红了呢。”
“奴家不小,殿下可要瞧瞧?”钟倾夜在她颈间蹭了蹭,温热的呼吸若有若无地喷洒,似乎想将人心蛊惑。
可惜面前的殿下虽然喜欢撩拨人,却并不开窍,她只觉得痒,反而还轻轻推开了人,说:“别闹,先告诉我他把你藏哪了,又为何说你是哥儿?”
起先听卓力格图说他将人藏在有趣的地方,她还以为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密室,现下听钟倾夜交代起来,她觉得自己当真是被耍得像猴一样,气得锤了下对方的胸口,骂道:“你他娘的不是会点武功吗?怎么那么轻易被人用药放倒!”
“嘶……殿下您轻点,奴家到现在滴水未沾,肚中空空,身子虚弱得紧,可受不了您的一拳。”钟倾夜这会儿柔弱起来,薄唇确实有些发白微干,颜珂只好轻轻揪住他的耳朵训斥:“少在我面前装柔弱,你也不是第一次来我府上,想吃吃喝喝不过吩咐一句的事情,这般胡闹你是想作甚?”
“殿下不应该是心疼奴家么?”
“心疼个屁,快滚去吃东西,吃饱再来见我。”颜珂根本没get到美男的心思,直接无视掉对方的撒娇赶了出去,钟倾夜站在屋外只得又好笑又无奈地长叹一声,觉得自己的魅惑之术毫无施展之地。
罢也……这般率直可爱的殿下他也喜欢得紧呢。
不过在他走后,颜珂却是头疼地揉了揉额角,方才的话还历历在目。
“殿下先前不是好奇奴家锁骨处的红痣么?这便是哥儿的象征。所谓哥儿就是阴阳同体之人,身体虽与寻常男子无异,却可生儿育女,且那点朱砂越红,血统越纯,人便越发魅惑,是以多年来我们族人遭到不少家族掠夺,现在奴家已是族内最后一丝血脉,若非当年遇见殿下,奴家及冠之后红砂一显,怕是少不了沦为禁脔……”
钟倾夜自幼便被拐卖入那倌人院,遇到颜珂才当了清倌卖艺不卖身,若被他人知晓此事,任凭颜珂本事再大,也难免会有疏忽之时,届时很难护其周全。
所以当对方重新回到屋内时,颜珂已经让人备好了刺青所用的工具,她挽起裘衣的袖口,拿了件工具,笑意盈盈地唬他:“我要将你开膛破肚,看看你这哥儿有何特别之处,你可怕?”
钟倾夜看着面前的幼稚鬼,随后坐到床上配合地准备宽衣解带,说:“若是殿下动手,奴家便不会怕。”
“停停停!”颜珂没想到他真的信,赶紧过去制止:“逗你玩呢,我只不过是要给你纹个刺青遮掩住那点红痣,你只消露个肩。”
“好。”
对方便微微弯起狐狸眼来,上扬的眼尾又邪又魅,他听话地拉开一些领子,简单的动作却是风情万种,瞧得颜珂忍不住暗骂一声狐狸精。
“你喜欢什么样式的花纹?”
少女伸出葱白的手指羡慕地摸了把他的锁骨,觉得要是纹上朵玫瑰花当真是勾魂摄魄。
对方倒像是心有灵犀,浅浅笑道:“殿下送的玫瑰很漂亮,就纹它吧。”
“哦豁,你怕不是我肚里的蛔虫?”
这话说得相当不文雅,瞬间破坏了两人间暧.昧的气氛,钟倾夜只得暗叹口气,任凭对方取来工具在自己身上描绘花纹。
颜珂的丹青是极好的,几笔便勾勒出了玫瑰的形,那殷红的朱砂痣便成了花间一点蕊,这样式比绣在衣服上的牡丹还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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