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吏房。
有专门的吏员统计案卷,给不良人分发负责的案子。
“叫什么名字?”
坐在桌案前的吏员留着两撇字须,低着头,语气傲慢。
同样是县衙底层人员,吏员们却有些看不起这些不良人。
“陈肃。”
“庞光。”
吏员惊讶的抬头看了眼两人,随后转为轻视,“等着”,转身去了里间,一直走到最后的书架前。
书架上摆放着许多卷宗,每叠卷宗封面都有不同的标记,红、蓝、黄、白。
吏员从一叠封面标记为红色的卷宗中挑出一张后回到桌案前。
“拿着,你们两个的案子,情况都在里面了,限期三日办结。”
庞光率先接过,瞄了一眼,随后尴尬的发现自己不识字,老实交给了陈肃。
这一幕看在那吏员眼中,脸上轻视之色更甚。
陈肃接过帛书,繁体字对他来说没有难度,看了眼后塞入怀中,领着庞光出了县衙。
有旁的吏员凑过来,小声的说道:“这两人看起来挺年轻的,这是得罪人了?”
“上头的意思。”字须吏员伸出食指往上指了指。
“可惜了。”
随后两人各自回了桌案。
在他们眼中,取了标红的案子,就要倒霉了。
衙门卷宗自有一套摆放的规矩,不同的案卷都作了不同的标记。
白色代表最简单,可轻易侦破,黄色其次,蓝色是较难却有线索的案子,而红色则代表“无头案”。
这些标红过的案件都是些毫无头绪难以侦破且上头规定的期限将近的案子,往往这类案子无法侦破的话,最后都会用非常规手段来结案。
而现在,陈肃就接到了一桩这样的案子。
这是一桩失窃案。
按常理来说,失窃只是小案,算不上什么,然而这桩案子的性质却有些不同,因为失窃的这户人家身份有些不简单,太常丞苏践言府上。
太常丞是个什么官呢,其实就是太常寺寺丞,从五品下,是个闲职,在洛阳也算不上位高权重。
但任太常丞的苏践言的身份却有些不简单,他的父亲乃是文昌左相苏良嗣,当朝宰相。
宰相儿子府上遭了贼,县衙派人查了许久,半个月过去了,案子迟迟没有进展,东西丢了,贼没抓到不说,是谁偷的、怎么偷的也不知道。
苏府说了,若还是找不到丢的东西抓到窃贼,少不了就得参一本洛阳县令尸位素餐。
县令吴本修压力巨大,自然而然就给了陈县尉最后期限,要求他五日内抓住窃贼,给苏府一个交代。
于是乎,这案子就要用非常规手段来处理了。
陈肃简单将案子情况和庞光说了一遍。
“县衙查了那么久都没查出来,只给我们三天时间,这怎么能查出来,摆明就是为难咱们。要是没抓到窃贼,那怎么办?”
“怎么办?我想应该只有两种结果。”陈肃沉吟道:“一是案子破不了,咱们被推出去担责;二是随便弄个窃贼出来顶包,但出了问题还是咱们顶锅。无论哪种结果,咱们都不会有好下场。”
“那咱们怎么办,就没别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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