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宴会上一般都吃不饱,因此回到家以后李玉兰让家里的阿姨做了点宵夜。
秦允和朋友约好了去酒吧,一吃完东西就走了。
“爸,哥哥他怎么总出去玩啊?”秦筝看了眼秦允离开的背影,没忍住说了一句。
李玉兰:“你哥那哪是出去玩啊?”
秦正扬喝了口汤,没应声。
李玉兰接着笑道:“你哥是出去交朋友的。”
秦筝:“……”
你们知道他交的这些朋友都是群狐朋狗友吗?
原著里,秦允的这些朋友就没几个好人,抽烟喝酒玩女人,完全就是一群纨绔子弟,废物富二代。
仗着家里有几个钱,眼高于顶,嚣张跋扈,恨不得拿鼻孔看人。
听说秦家养了个童养夫,这些富二代嚷着让秦允把人叫过来给他们瞧瞧。
陆瑄去了以后,却在这群纨绔子弟这里受尽了屈辱,其中一个胖子还让陆瑄跪下给他洗脚,几个人笑嘻嘻地压着陆瑄逼他喝洗脚水,不喝就扒他衣服对他拳打脚踢。
后来这个胖子不知为何染上了毒瘾,原本一百八十斤的人瘦得几乎脱相。
秦允和胖子走得近,在秦家败落之前,也被带上了这条不归路。
陆瑄对秦家打击报复的时候,“秦筝”想让自家哥哥去找人救救他们家,但却怎么都联系不上秦允。
秦正扬费尽心思找到儿子时,秦允已经死了。
死在了一间四面不透光的废弃屋子里,尸体已经开始发臭,地上滚动着几支注射器和几个空药瓶,注射器里还残留着一点黄白色的药水。
虽然穿书并非她的意愿,但秦筝也不想眼睁睁看着秦允踏上这条绝路。
如果秦允能够远离他这些朋友,那后续的事应该就不会发生了吧?
……
从宴会回来,陆瑄就被李玉兰赶去了地下室,连晚饭都没吃。
秦筝还在琢磨这次该用什么理由给男主送吃的,余光瞥见做饭的阿姨要将昨天剩的饭菜拿去倒了,她忽然灵光一闪。
她拦住从外面回来的张姨,把手里端着的碗递过去:“张姨,把这些拿给陆瑄。”
张姨不明所以:“小姐,这是……?”
“我吃剩下的。”秦筝摆出一副骄横大小姐的谱子,“陆瑄不是我家养的狗吗?与其倒了,不如拿去喂狗。”
张姨在秦家工作好几年了,对这位大小姐厌恶陆瑄的事自是清楚,听到这话应了一声:“好的,小姐。”
秦筝看着张姨朝地下室的方向走去,想到陆瑄平时也是住在地下室,连张床和被褥都没有,不禁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还要想办法给男主换个房间。
地下室长年阴暗潮湿,可别住出什么毛病来了。
一开始陆瑄在秦家也是有自己房间的,就在“秦筝”房间的隔壁,但“秦筝”对陆瑄深恶痛绝,说少年住在她旁边,她呼吸都不顺畅了,蛮横无理地把陆瑄赶去了地下室,陆瑄的东西也都被她让人扔了出去。
秦筝:……原主到底做了多少拉仇恨的事?
张姨是有些同情陆瑄的,但她只不过是一个打工的,无权插手主人家的事,把饭菜送到杂物间,看见陆瑄正借着一点微弱的灯光看书,更是无奈的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