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早饭只吃水煮蛋,吃少了容易饿,但一气吃三个又有些腻味的事,林蓁就把以前在山里挖的山药拿了两根出来,打算做成山药粉。
这样只要用开水一冲就可以做成山药糊糊,用来配鸡蛋吃应该不错。
山药粉做起来比番薯淀粉要简单省事得多,先是刨掉表皮,分成一段段,然后隔水蒸二十分钟左右,熟透之后取出切成薄片,晒个两三天就干得透透的了。最后再用料理机的粉碎功能把山药片打成粉就行。
但今天是肯定吃不着了。
林蓁想了想,把同时得的那些山药蛋给煮熟了,这个吃起来方便,饿时可以充饥,平时也可以当零嘴吃。
手里一边忙着时,脑子里不由自主地还是会绕到跟五百块有关的事情上。
林蓁想来想去,觉得就算她不能在张大丫规定的日期前交上五百块,这件事应该还是可以商量的。不过突破口不在张大丫这里,而是程皓那边。
原主对程皓没有记忆,那应该是俩人之间没有过往来,那样他都能面也不碰就同意结婚,可见他是对于妻子是谁不在意,应该就是那种传统的死脑筋,抱着有个人给他传宗接代就行的观念。
那既然不在意是谁了,是她或是其他什么别的人选也无所谓了是不是?
而看张大丫的分析,程家这么急娶媳妇其实就是想给家里增加一个干活的?
再结合原主记忆里的家长里短,好像是程家的前两个儿媳一个泼辣一个心眼多,程母支使不了她们。所以,反正早晚娶媳妇也是要花彩礼的,程母相中了老实的原主,让尽快结婚,就是想早些多个温顺的使唤人?
反正,综合以上这些因素,林蓁得出了一个结论程家只是想要个免费的劳力,程皓只要一个人给他生孩子。
她琢磨着,实在不行,等程皓回来的时候,就找机会跟他谈谈看能不能达成一个双赢的协议:
具体内容是她跟他假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她帮他给家里干活,除了自己的口粮外多出来的部分就算是她给程家的房租了,同时她会努力攒钱,等离婚的时候她会把彩礼钱还给他。
她觉得成功率还是有一大半的,因为算起来程皓占便宜了啊他眼下不是说在省城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所以没法带妻子一起到省城吗?长期两地分居算什么夫妻是吧?
她虽然没经验,但是有常识,俩人不在一起这孩子也生不出来啊!
所以还不如等有了房子之后再娶一个有感情基础、好生养的,这样才能更好地传宗接代嘛是不是?
要是到时钱不够退不了婚,协议也达不成,那她就只有最后一招了:离家出走逃婚!
不过这年代走不远,出门没有介绍信连旅馆都住不了,去远点的地方得坐火车,那更是要有介绍信才能买票。真到离家出走这步那就只能往山里躲了。
这是下下策。
上策还是挣够五百,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
下午回到家的时候,林蓁给张大丫交了一梳香蕉。
在山里的香蕉大到能割之后就不会有人只割一梳的,由此联想到林蓁应该又找到了一串香蕉,张大丫对于一梳蕉就看不上眼了,嫌少。
林蓁笑眯眯地就把她蹶了回去:“不少了,这一梳香蕉两斤多,换算成钱就是三毛多,大米都不到一毛五一斤呢!我一天都吃不到二两米,多出来的那些就当是菜钱了。”
张大丫被噎到吃饭的时候楞是多灌了两碗米汤。
第二日,林蓁就去县城。
从陈卓尔见到香蕉片之后的惊喜就知道先前的那些卖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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