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句话说明购买比例不够哦。和好人李大水告别之后瑞和回了自己家,进门就看见原身的大嫂在灶台忙活他赶紧打招呼:“大嫂。”大嫂嗯了一声冷淡地搅着锅。闻着味道又是红薯粥前些天挖红薯他们家分到三大袋子他掂着一袋有五六十斤于是这几天家里一直吃红薯。
他见还不能吃午饭,就拿起门口的扫帚还是扫地过了一会儿张大哥喊他:“进来吃饭!”
“来,了!”
稀溜溜
饭桌上,瑞和抬眼看了看对面张小山的大哥张大山正在大口喝粥嫂子在啃蒸的红番薯。他在两人的饭碗上溜一圈垂眸继续喝粥。桌上还有一个小竹篾子,上面有四个刚蒸的红薯他却不敢多拿一个不然嫂子会瞪过来这是他这几天得来的经验。
洗了碗回到自己的房间瑞和摸了摸肚子总觉得肚子里晃荡的都是水。
他没吃饱。
可是他还不敢多说什么他没有张小山的记忆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原身年纪小看着应该是十六七岁吧?原身大哥张大山二十出头的样子肌肉强壮一看就做活很厉害。而且,他没看到家里有老人家在。那大哥就是一家之主,要养家呢!大哥吃得比他好,嫂子给大哥盛的番薯粥更稠一点很正常的,在他以前的家里也是这样的,好东西要先给爹吃,这样爹才有力气干活呢。
瑞和舔了舔嘴唇,慢慢进入梦乡。刚睡着,铜锣声又响起,下午的工作又开始了。
插秧忙碌异常,早上四点半上美村第十一生产队队长张田生就敲锣将人全部喊起来,平日里躲懒,看在同村的面儿上张田生也不管,反正工分记着,做不够就没有满工分。现在可不成了!上美村十一个生产小队,现在都卯足了劲比呢!要是真落到最后一名,那得丢脸死!所以,现在必须争分夺秒,任何偷懒都不允许。因此下午一点半,日头最大的时候,铜锣提前敲响。
“我就直说了啊!这次插秧结束后公社要开总结大会的,咱们的表现生产大队看在眼里,如果表现得不好,到时候大队的人去开会,把我们小队给批评了,你们这张脸羞不羞?啊羞不羞?都给我认真了!我看看谁偷懒,工分我非但不给记,我还要记下来报上去!让你们的名字在公社大会上响一回……”
瑞和每听一次队长的训话,心里就紧张一分,急得他呀就怕被批评!他爹以前就教他,不聪明不要紧,可人要勤快,勤能补拙!要多听聪明有智慧的人的话,从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等等。在他看来,队长说得特别好!勤劳在什么时候都不会错的,他要努力赚工分,赚粮食养活自己。
饥饿和生存的压力,让瑞和压下对妹妹的思念和对这个陌生地方的恐惧,沉默着安静地埋头苦干。他庆幸周围的人都忙,到插秧最后阶段,连爱说话的李大水都累得少开口了,没有人有时间和精力来关注他。他就在这忙碌的时节,小心谨慎地融入这个环境,在耕种结束的时候,他已经学会了本地土话,也摸清了原身更多的消息。
插秧结束之后,生产队组织庆祝大会,在夏日的夜晚,他们在晒谷场围着做一大圈,每个生产队的队长都出来表演,瑞和瞪大眼睛听着那些队长唱歌,还怪好听,歌词也挺好的,连他都听得明白。好像是在歌颂一个特别伟大的人,还有一个特别伟大的党,大家的好日子都是他们带来的。瑞和听着听着,心里也涌起一股豪情来。就着火光,他看着那些笑脸和远处的草垛,觉得这个地方真好,好到他都想哭了。
在这里,只要努力工作就有工分,就有吃的,多好多好啊。瑞和没读过书,只会用“好”这个字来形容,他是真心实意这么觉得这里好的,暗地里还在想,如果妹妹也在这里就好了,这里没人打他们,他们兄妹都是做活做习惯了的,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可他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更加不知道去哪里找妹妹了。失望了一会儿,瑞和又被场上的新节目吸引了注意力。
“来,接下来请咱们上美村的知青们来个节目,诗歌朗诵!”
瑞和睁大眼睛,嘴巴不自觉长大,李大水撞他的肩膀,贼兮兮地问:“漂亮吧?”
“嗯!”他重重点头,眼中满是对美丽事物的欣赏和向往。只见人群里站起来五个年轻姑娘,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露出白净的脸,虽然穿着普通的长裤衬衣,站成一排的时候抬头挺胸,说不清楚的青春靓丽。卢培音也在里面,站在正中间,她开口了:“沁园春,长沙。”
身边的四个女知青一起念:“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语气激昂情感充沛,瑞和的眼睛简直要发光了,原来知青是这么有文化的人啊。他之前听李大水说,知青是“城里”来的,从城里来乡下,一听就是天与地的差别,之前瑞和私下还在想:这些年轻的知青是犯了什么错吗?怎么跟戏文里的流放如此相像?现在一看,这些知青念诗歌这么厉害,气质区别于其他人,他就想自己原先的猜测肯定是错的。
他第一次听到这么大气的词儿,也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话语调,和他刚学的当地话截然不同,好像这些女知青一下子就变得高不可攀起来。
“看直眼了吧?”
面对李大水的调侃,瑞和有些不好意思,于是低头用手背碰鼻尖,小声问:“她们念的真好听,是她们写的吗?”
“肯定不是啦,这是老主席写的,可有名儿了!”
“哦。”虽然不是女知青写的,瑞和还是觉得这些知青可厉害了。
“你可别再对卢培音动心啊,这阵子农忙,你没看见多少男人围着她转,这个帮着做一点那个帮着干一点,她自己都不用多劳累。她太受欢迎了,你要是继续追她的话肯定艰难,倒不如重新找一个,其实我们村里的女孩子就挺好的……”
“别说了,我都知道的,我还小暂时不说这么,大水哥以后别再提这件事了。”
晚会很快就散了,用这里的时间来算是“八点”,瑞和躺在床上,听见肚子又在咕咕的叫。不过他早就习惯饿肚子了,并没有当回事,熟练地放缓呼吸,再想别的事情转移注意力。
他还在今晚的晚会呢,脑海中那些知青的站在那里的场景挥之不去。“真好看啊。”他小声念着。
挺直的腰杆儿,听不懂却感觉十分美丽的诗歌,这就是读书人啊。瑞和心中羡慕极了,他从来没有读过书,却对读书一直存着一股敬畏和向往。真好啊。他再次翻了个身,慢慢地进入梦乡。在梦中,他坐在学堂里,桌上是白色的泛着香气的书,往左边一看,胞妹瑞珠正在对他笑,露出缺了门牙的牙齿。
真好。
第二天醒来时,瑞和心中还有些美,觉得这样的美梦简直比填饱肚子还让他高兴,希望每天都能做这样的梦才好。
低头穿鞋,泪珠子滴在了泥土里,他大力地擦眼睛,垂着头抱住自己的膝盖。
直到外面铜锣声起,他才抬起头抿嘴到院子里去打水洗脸,毛巾是旧衣服改的,破破烂烂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他好像将自己的脸当地板了,狠狠地擦了几下,然后快步到外面集合。
忙碌的生活让瑞和没有许多时间去胡思乱想,他现在要做的是做好队长分配的工作,赚取足够的工分,等秋收的时候才能分到更多的粮食。
他很饿,很想吃一顿饱饭。
许蔡恒牵着新娘子的手走进门,亲自将新娘领到房间里让她坐下,随后新娘的家人也将嫁妆送到,满满当当地将屋子装点起来。
等女方的亲戚也入座,宴席就开始了。
饭桌上大家边吃喝边聊天,都说这婚礼办得体面,说张盛得了个好女婿,说菜式好,主人家舍得花钱等等。
菜式确实丰富,一桌六个菜,其中有两个肉菜,分别是豆腐肉末汤和一尾蒸鲫鱼,其他的还有两道甜的,分别是返沙红薯芋头双拼,还有一道白果莲子芡实甜汤。剩下的一道溜土豆和炒白菜。每道菜都用大盆装,量是足足的。
瑞和突然想起许蔡恒今年下半年总是脸色疲惫的样子,那时候他以为是学校的事务繁忙,现在想来应该和明勇哥一样,是为了婚事做准备累的。
总共摆了五桌,男方这边除了知青和学校的同事加上瑞和,其他都是女方的亲戚。瑞和边吃边听,便听到许蔡恒城里的亲人没有一个过来,众人多有猜测。
宴席很快吃完了,有些人带了家里的碗,还带了一些菜回去,饭桌上盆子全部空空。瑞和与许蔡恒告别,祝他新婚快乐,许蔡恒忙给他一袋子回礼:“喜糖,拿回去慢慢吃。”
回到家时他发现有哪里不对劲,左看右看,瑞和发现被子有些乱,再转身一看,角落里堆放的竹编制品也不是以前的样子。他是个喜欢打扫卫生的人,因此将小小的一间屋子打理得井井有条,屋子虽小东西却不乱,样样东西的摆放他心中都有数,左右一看就惊怕地发现:有人进过他家!
“家里进贼了?”瑞和一想到家里可能进贼,第一个反应就是去看自己的财产。
他的积蓄不少,今年他到市里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存过三次。不过那里实在太远了,来回一次要走一天,因此后面四个月的工资他还没存进去,还打算过完年开工前再去存。
现在家里还藏着一百五十多块钱,瑞和藏在床板下。他飞快掀开褥子和草席,发现床板下的钱已经不翼而飞。那一刻瑞和的心被强烈的惊惧愤怒攥住,愤怒、惊恐和悔恨不停涌上来,让他的眼睛蒙上一层水雾。
猛然回头看向屋子另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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