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也一样。
记得那个时候还在大学。
他的女朋友很喜欢听一首歌叫做你是我的眼。
叶欢为了给自己女朋友一个惊喜,特地去学的这首歌的谱。
特地去学会了弹这首歌。
虽然随着大学毕业,大家依然是各奔东西。
但当时他凭借着这一手还是获得了一些好处的。
因为他当初露了这一手以后,就在学校旁边的小宾馆开了一间房。
只不过后面因为种种原因,还是没有脱下处级干部的帽子。
想想还有点可惜呢。
叶欢没有回答花蕾蕾的话。
而是自顾自的弹了起来。
噔噔蹬蹬。
“如果我能看得见,
就能轻易的分辨白天黑夜。
如果我能看得见,
准确的在人群中牵住你的手。
………………
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说的白是什么白?
………………
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化。
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
你是我的眼,带我阅读浩瀚的书海。
因为你是我的眼,让我看见这世界就在我眼前!”
由于叶欢对身体的掌控能力大大增强,而且是全方位的,包括声带包括气息。
所以他这一次唱的比一辈子还要好听得多。
再加,原本这个身体,也有着个把月的瞎眼的经历,他也继承了这一份回忆。
迷惘,彷徨,害怕,以及院里一大妈,还有何雨水他们帮助时候的那种温馨。
使得这首歌的感情更加的充沛。
音质,音色,气息,感情全部到位以后就可以演绎一首近乎完美的歌曲。
花蕾蕾在旁边都痴了。
虽然她只是一个虚岁15的小姑娘。
但哪个少女不怀春呢?
再仔细一看,眼前的这个所谓的叔叔其实非常年轻,好像比自己也大不了几岁以后还是叫哥哥吧。
可以为抢救集体财产而不顾性命。
可以为陌生人挺身而出。
钢琴弹得很好。
唱歌那就唱得更棒了。
而且刚才和自己的爷爷还有几个客人一起聊的那么开心。
她知道自己的爷爷是什么段位的,能和他们聊话的人都不简单。
这样子人品,才学,才情,还有长相皆是之人。
花蕾蕾觉得自己没有理由不动心。
恨只恨现在自己才15岁,没有18岁还未成年。
她都想来一句,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加油,一定要做最优秀的自己,这样才能配得叶欢哥哥!”花蕾蕾捏着小拳头,暗暗的给自己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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