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熟悉的陌生人(1 / 2)端午饭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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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这话的时候,莫荞一眨不眨地盯着徐煜。

漂亮的狐狸眼里,呜汪汪的,虽然脸上没有什么刻意的表情,但却显得楚楚可怜极了。

徐煜心头猛地一震,忽地全身像是过电一般酥麻一片。

他别过眼,在心底骂了声脏话。

“哦。”

啧。

为什么他会有这种反应?

就像是,见不得她这幅可怜巴巴地样子似的。

将徐煜的动作表情收入眼底,莫荞起身收拾碗筷,“我吃好了。”

呼。

还好这招还管用。

*

吃过晚饭,徐煜去了书房,莫荞则在楼下客厅里看电视跟友人聊微信。

“那你晚上怎么办?跟他同床共枕吗?”友人问。

友人叫陆玲,是莫荞在少年班认识的好闺蜜。

虽说现在莫荞进了娱乐圈,陆玲在研究院做科研,但一点也不妨碍两人的交情。

徐煜车祸那天,莫荞就是和陆玲在一起。

不光是失忆,就连莫荞和徐煜是假结婚,陆玲都知道。

“他右手骨折,应该不会对我做什么吧。”莫荞回。

“划重点——右手。只是右手,又不是关键部位。”陆玲回。

莫荞抿了抿唇,表情越发苦恼。

陆玲的消息又来了,“你们每次见面他哪次不把你整得半死不活!难道他失忆了还会从公狗变成阉鸡吗!”

公狗这个词,是在度蜜月的期间的某天,莫荞给徐煜贴上的标签。

那时的她真的又累又疼又生气。

也就是在那之后,莫荞在陆玲的指导下学会了如何用楚楚可怜的表情对徐煜撒娇。

虽然他不是每次都吃这一套,尤其在床上。

但至少会变得温柔一些。

“可是以他现在的认知,我就是个熟悉的陌生人。”莫荞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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