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的帝都,孕育出了无数呼风唤雨的大枭,纵横驰骋在这座神州大地上。
紫气横生,说的就是这座在滚滚时间车轮下,饱含灿烂和耻辱的地方,这里的风水近乎是几个世纪来最好的地方。
多少的风水大家为那座宫殿呕心沥血过,只为了当时当权者的一念。
而如今,叶凌和莫思青就站在最高的楼上,俯瞰着不知道藏纳了多少枭雄英豪的帝都,璀璨和灿烂尽收眼底。
“多少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都想坐上大殿里的那把椅子,满打满算,才有多少。”
“而如今,随便一个人,拿几十块钱,就能进入过把瘾,真不知道对他们是不是莫大的嘲讽。”
莫思青不由得笑道,今天的她穿了一袭黑色蕾丝边长裙,神秘中透露着妖娆,妩媚中透露着冷艳。
叶凌听到这话却是笑了:“咱们现在只不过是体验,而当初的那些帝王,可是高高在上,一怒血洗天下的主儿,权利不同。”
感觉不一样,效果自然也就不一样,这个位置可不是随便能坐的,一般人就算是被强推到这个位置,没有真才实干,最终的下场也绝对是粉身碎骨。
“我敢肯定,老公你穿越回去的话,一定也可以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
思青抱着叶凌的手臂轻声道,她无比的信任自己的男人,诺大个华夏,泱泱五千年,不靠任何背景从草根摸爬滚打上来的,不过两位。
汉高祖刘邦,混混出身,却是建造了大汉帝国几百年的基业。
大和尚朱元璋,乞丐出身,却是将不可一世横扫了欧洲帝国的大元帝国击沉,自己独上了螯头,让世人敬仰。
莫思青相信,自己的男人如果回到那战火纷飞的年代,一定比这两个人强。
在她的心里,自己的男人,就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没有之一,否则的话,哪能配上她莫思青,哪能配上那么多心高气傲的女人。
“呵呵,小美妞,你身边这个小白脸回去打下打不下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哥儿几个,如果回去,再不济也得封王。”
“看你长的这么漂亮,插到这堆牛粪上都浪费了,怎么样,考虑考虑跟我们几个?”
三个染着黄毛的家伙嚼着口香糖,双手插在口袋里,桀骜不驯的笑道,眼睛死死的盯着莫思青。
看到莫思青那傲人的身材时,更是忍不住吹起了口哨,纯粹的流氓混混。
叶凌冷冷看了看这几个家伙,就这幅德行,扔到古代,连特么的三天都活不了,还封王,估计封坟头还差不多。
“想泡我?还当着我男人的面?行啊,都说说你们的家底,我看看你们有没有资格。”
莫思青微微一笑,挺了挺胸膛,若隐若现的坚挺让这三个未经历过大世面的家伙彻底的入了魔。
“我呢家里一般吧,开了个珠宝店,瞧见少爷我脖子里的翡翠菩萨没,一百五十万,这么说吧,你跟了少爷我,以后我让你每天都换不同的。”
一名顶着一脑袋黄毛卷的家伙高傲的说道,他家底可是不弱,最起码也是个即将过亿的身家呢,在那个县城中,他是当之无愧的上流社会。
“我呢和他不一样,我自己呢开了间酒吧,生意火,没办法,朋友多嘛,每年也就能挣个几百万吧,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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