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原主是李富坤的儿子李旭在包子铺门口捡到的,李富坤夫妇带着儿子李旭外出游玩,那时李旭自己偷偷跑出客栈玩耍。
李旭闻着香喷喷的包子,便打算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几个肉包子尝尝,可没想到刚从包子铺出来,便看到双脸满是泥巴,浑身脏兮兮的林清婉,只有那双葡萄般大的眼睛,忽闪忽闪一直盯着他手中的包子,看着可怜及了,像只没人要的小狗,李旭就不自主的把肉包子全给原主了。
李旭觉得原主像他家里养的小狗,还有那葡萄般大的眼睛,看一眼便要沉沦,好像丢下她便是罪大恶极。
李旭看林清婉吃饱了,转身便要走,可林清婉一双脏兮兮的小手抓住了李旭的衣袖,也不吭声。
李旭以为林清婉还想吃包子,便把自己所剩无几的银两全给了林清婉,并蹲下来耐心的对林清婉道。
“这些银子全给你,你带回家给你爹娘吧,我要回去了。”
林清婉没有接银两,也不松手,李旭只能无奈的把林清婉带回客栈。
杨春燕看到儿子出去一趟,便领回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内心震惊不已,她的儿子可从来不是有善心的人,又怕自己儿子惹了什么麻烦,想着人也带回来了,只能叫人打水给林清婉洗漱,又命人给她买了一身衣裳,换上洗衣服的林清婉,看着可爱极了,大大的眼睛,洁白的肌肤,任何人看了心都会化掉。
等林清婉酒足饭饱以后,杨春燕便问她家住在哪里?家里还有几口人?为何会流落街头?
林清婉似乎什么都不知道,一问三不知,只知道一个劲的摇头,唯一记得的是自己姓林名清婉,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她也不清楚,完全失去了记忆一样。
听到这里杨春燕心里便打起了小算盘,她和李富坤结婚数载,只得一子,其实她心里一直想要个女儿,奈何一直没能如愿,在她心里觉得林清婉应该是被家人丢弃了,这个现象很普遍,少一张嘴吃饭可以节约不少粮食,于是很多人不是把孩子卖掉就是丢掉。
林清婉又长得白白嫩嫩,便起了恻隐之心。于是她便和李富坤商量,把她带回家养着,长大后可以给他们的儿子当媳妇。这样孩子也不用出嫁,还是在他们家。
李富坤听了以后第一反应是拒绝,怕惹出什么事端便道。
“夫人,咱们先报官,要是没人来寻便再做打算。”
“这样也算是过了明路,以后就算有人寻来也无关紧要。”
杨春燕听了他的话,不屑的撇了撇嘴,心想有人来寻才怪,要是有人来寻还会到他们家里来吗?估计是上天看我可怜,给我送个闺女来,想着想着她就开始乐了。
杨富坤看到她这样,只能在旁边无奈的摇了摇头。
果然报官以后一直没人来寻,他们又着急赶路,便把林清婉带回了家。因为林清婉记得自己的名字,便没有给她改名。一直是以闺女的名义养着的,这一养就是十年。
杨春燕夫妇一直对她疼爱有加,就像自己亲生的一样,甚至比自己儿子还要亲。特别是杨春燕,逢人便夸,我家姑娘聪明伶俐,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妥妥的一个女儿奴。其实大家心里一直觉得林清婉就是他们家的童养媳,长大了是要嫁给李旭的。
至于丫头小桃是她家里嫌她吃得多,家里口粮少,养不起了,便打算把她卖掉,那时候刚好林清婉来到这个家,杨春燕便买来伺候林清婉。
在小桃的阐述下,林清婉这才知道自己穿到了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女孩子身上。原主也叫林清婉,五岁的时候被李富坤夫妇带回了李府。
原主是在参加一个宴会上,不知道被谁在背后推了一把,磕到了脑袋,原主运气不好,一命呜呼了,然后她就穿到原主的身体里去了。
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是个童养媳!还是路上捡回来的,连自己身世是什么都不清楚。
她看到杨春燕夫妇言语的关心,眼里的疼爱,一瞬间她真的以为自己是这个家的孩子。
想到这里林清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唉……
既来之者安之吧,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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