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长相好看,走路姿态也好看呀。
“《飘》?”
沈光林看到了封面。
“这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吧,她获得过普利策文学奖的,这本书讲述的是林肯时期内战前后花旗国南方人的生活状态。”
这本小说沈光林还是知道的,年轻的时候他装逼用过。
这个人是有学识的。
李莉还有点惊讶:“《Gohe wind》翻译做《飘》吗,不是应该叫做《随风而去》的吗?”
妹妹可能还是个女文青,只要知道了她的爱好,那攻略起来也就有了方向:
“它当然可以叫做《随风而去》呀,还可以叫《乱世佳人》,都是一回事,只是翻译的名字不一样罢了。”
沈光林甚至知道这本书的中译文有几个版本,但是他作为“海归人士”,不方便说。
因为这些知识点不该是他在这个时间点掌握的。
不过沈光林的话也获得了妹妹的一些好感:“你读过这本书是吗?我是拿它当英文学习用书的,里面好多词都不认识,还要查着字典看。”
妹妹并不高冷,只是爱学习而已,而且因为长得太好看,反而让人感觉疏远。
这个时代想学习英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上了年纪的人当年学习的大都是俄语,新青年才开始学英文和日语。
“书能拿给我看一看吗。”沈光林发出了邀请。
李莉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上的书递了过去。
沈光林本想借酒醉迷糊碰一下对方小手的,没有得逞。
翻开书页,这果然是学习用书,里面标记的乱七八糟,好多词不但标注了意思,还标注了读音。
沈光林看着看着噗嗤就笑了。
有个英语单词:明天“tomorrow”,下面用娟秀的小字写着“特猫弱”...
果然,“汉语标注法”这个学习方法古今通用。
是时候展现自己的才华了!
沈光林翻开一个经典段落,字正腔圆的念到:
“I was iently pients aogether and tell myself that the mended whole was as good as is broken is broken and I’d rather remember it as it was at its best tha ahe broken plag as I lived......”
发音标准,语句流畅,情感充沛,这段朗诵比李丽的英语老师讲的还要好。
厉害厉害,简直技惊四座!
真不愧是留学归来的,果然不一样。
“莉莉妹妹,学英语还是要从音标开始学起,标注汉字这是走了歪路,将来会得不偿失的。”
这是惨痛的教训,沈光林也是学了那么多年才把不好的习惯纠正过来。
李莉有点羞愧,她的英语确实学得一般,阅读还可以,发音不行,自己也不敢大声说。
“我可以教你呀。”这几乎是沈光林脱口而出的话。
经过交流才知道,原来李莉妹妹读的并不是文学语言或者社科类的专业,而是读的物理系,妥妥的理工科应用型人才。
“佩服,佩服!学物理的都是顶尖人才!”
其实沈光林也是学物理的,他学习的专业跟李莉差不多,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准备留在后面让李莉妹妹慢慢挖掘。
崇拜感也是需要时间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
接下来的交谈就更融洽了,沈光林在各种话题中转换自如,简直如鱼得水。
他能够跟老李探讨“布拉格之春”中苏联军队的表现,也能够跟阿姨探讨牛奶和羊奶中营养成分的区别,还能够跟李蓉聊起犯罪心理侧画像,更能跟妹妹李莉聊英语学习。
这简直就是一个全能型人才。
这不,他不仅吃到了午饭,而且还混到了晚饭。
等到天都完全黑透了,这才准备回单位的职工宿舍。
就今天的表现而言,沈光林甚至可以写一篇论文了,名字就叫做《论脸皮厚的好处》。
因为,这才是陌生人的第一次上门,他连着混两顿饭也就算了,而且还约定了初一初二的时候再过来拜年。
而且,考虑到他刚回国,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李蓉的妈妈宋阿姨还给他拿了二十块人民币和几十斤粮票还有一些副食劵,顺便还打包了老李的一些换洗衣服。
这感觉,似乎小沈一下子就真的成了上门女婿,就差留宿过夜了。
李蓉家里虽然两层楼,住房也足够多,但是他们毕竟没有熟到那个份上,也就没有真的留宿。
最后,还是李蓉小姐姐送沈光林回的宿舍。
按照一般情形,大都是男人送女孩回家的,这可倒好,沈光林被李蓉给送回来了。
说实话,看着沈光林和妹妹李莉能够聊的那么融洽,李蓉心里还是有点酸酸的,这也是她执意要送他回来的原因之一。
似乎,自己的什么东西被人拿走了一样。
毕竟是自己和沈光林先认识的,而且他还是自己“抓”回来的战利品,虽然两个人并没有谈情说爱,但是毕竟他说话很有趣,长得也好看,很得人好感。
结果这个坏人竟然似乎好像大概一下子就看上了自己的妹妹。
晚上温度低,有风,冷,摩托车可以慢慢开。
“喂,沈光林,我妹妹长得怎么样?”
“简直惊为天人!”
这是沈光林的真实想法,甚至,他在李莉面前还有些拘束感,这是多少年都不曾有过的感受了。
“你可不要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想法!”
“你这话说的,怎么就不切实际了!男未婚,女未嫁。”
“真不要脸!”
“谢谢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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