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身穿蓝色佣人服的下人,他站立在花圃篱笆墙边。
高大杨柳树飘飘荡荡,明媚的阳光穿过纤细柳枝夹缝,碎成许多婆娑黑片。
林尘第一时间注意到了对方。
原因不是他相貌英俊帅气,相反还有种透露到骨子里的卑微。
真正吸引自己的,乃对方奇怪行为。
视野内,下人不断朝篱笆旁撒着米粒。
晶莹饱满的白玉米,弹落在花岗岩地板上,一只毛色油光,颜色鲜明的大公鸡摆动火红鸡冠,开始慢慢啄食。
“院子里还养着鸡吗?”
林尘走来奇怪询问。
王宅很明显不适合养殖家禽,这只体型壮硕,看起来很有食欲感的大公鸡就显得有些突兀了。
下人弯腰驼背,露出非常恭敬的笑容。
“回夫人,老爷生前最喜爱这只公鸡,他让小人悉心照顾,务必将它养的肥肥胖胖的。”
林尘眼皮一跳,说老实话,他非常讨厌这称号,但为了不必要麻烦,还需先暂且忍耐一番。
只要一天不否认,那这座宅子的临时主人就属于自己。
即使日后各种“亲戚”找上门理论,林尘也早已达到目的,离开了这里。
所以,他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便道:“既然是王老爷的遗嘱,那我就不多问了,好好干吧。”
下人垂头弯腰,面色恭顺。
林尘又再次交代了几句,就往房间走去,同时脑子继续思考,刚才未决定的想法。
柳泊镇在大楚境内,理所应当由大楚管辖,而其旁边,除了距离最近的汐云城,还有许许多多宗门帮派。
他们必须定期向大楚朝贡,才能安稳过着日子,后者的强大底蕴与实力,让众多宗门生不起一点反抗心思。
而最具代表性的,乃是以七星宗为首的三大巨头,前者由大楚官方赞助,因为七星宗第一任宗主,是大楚位高权重的晋王。
他在六百年前,用七星为标志,建立了这诺大宗门,方便管理大楚境内零零散散各大派系。
毕竟有些事情,王朝不好直接插手,这时七星宗便可代劳,其效果也非常不错。
至少几百年过去了,各门派依然被压地死死的,根本翻不起风浪。
这些都是大楚人尽皆知的事。
林尘跨过门槛,转身关好门。
朱厌熟练跳跃到桌上,小眼睛发亮盯着他。
“唉,为了你,我可是连命都豁出去了,不过一切决定,我都不后悔。”
林尘坐在它身边,用手梳理朱厌的毛发,那缠绕在指尖余温,给自己带来了安全。
所以等建好书坊,我就去拜师学艺吧。
他不是一个狂妄自大的人,即使有笔记本在手,但并不意味着,自己需要藐视万物。
堕落的傲慢会使人变得愚昧,林尘至始至终谨记于心。
“书坊没有书可不行……”
林尘瞥了一眼不远方书架,高中老师讲的没错,越是暴富发横财的家伙,都有自己独立书库。
即便上面落满了灰尘。
“整理一下吧,到时拉过去充数,私货肯定要夹的。”
说干就干,他挽起衣袖,开始进行有序分类。
今天注定是个忙碌的一天!
……
时间飞逝,太阳西落东升。
第二天一大早,李宪冲就传来好消息。
“老爷!位置找好了,价格小的也和卖家谈妥,一切都准备就绪,只等老爷过去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