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攻击哪里。完全不用考虑。
只要击中,便是击杀。
“噗呲”
锋利的刀刃,在那怪兽的大腿划了一道。
“嘎……”
“嗝……”
这只哥布林怪兽,也算交代。
双眼一番,倒地不起。
“去你吗!这什么玩意!”
再次眼见奇迹。
队长彻底蒙圈了。
“我劝你,有这个闲工夫,不如考虑一下接下来的战斗如何应对。”
陈霄无奈,只能说一句。
而这话出口。
队长便也无语。
毕竟,言语不多。
却针针见血。
就这样。
这位队长,与陈霄,还有那位弓箭少女。
在这房间里,再次与成群的哥布林怪兽展开死斗。
要说困难。
倒也不难。
陈霄的金手指,从未让他失望。
一刀一个小盆友。
犹如砍瓜切菜。
而说简单。
可也挺难。
毕竟敌方人数众多。
即便攻击力已然顶到了天花板。
可是防御敏捷,以及生命值等相关属性,却依然是正常人。
要真的被伤到一下。
也是挺难受的一件事。
奔跑。
迂回。
拉扯。
风筝。
所有能用的战术,全部用。
而在战斗中,陈霄更是发现一个问题。
精通网游的他知道。
这些哥布林怪兽,居然有仇恨值。
击杀单位越多。仇恨值越高。
最一开始还不明显。
可到了战斗的中后期。
基本所有的怪物,都在针对陈霄。
即便是那队长和女人的利刃加身。
他们似乎也无济于事。
眼中只想着如何击杀陈霄。
不过这道也不错。
既然“拉怪”
谁拉不是都一样。
索性,他便开始全力奔跑。
弓箭少女和队长。则是负责输出伤害。
当然,没有金手指,也是可以杀怪的。
经过战斗总结。
正常人,在没有金手指的情况下。
使用砍刀,一般是3到4刀,便可击杀一只哥布林怪兽。
不过也要击中要害才行。
击中手脚,只是会造成致残效果。
比如,“一瘸一拐”和“抬不起手”
这一点倒是挺符合现实逻辑。
而弓箭的伤害,则是稍微底一些。
至今为止,只有一只哥布林怪兽,是被弓箭射死的。
大概,6-8箭左右。
依然是必行射中身体。
至于弓箭爆头。
那位少女,还没有那么优秀精准度。
无法测量考证。
就这样,一番苦战。
许久才算结束。
三个人全都累的气不接下气。
即便是陈霄也是如此。
因为他在战斗后期,就是负责拉怪。
搞得就像是田径测试一样。
除了跑,就是跑。
毕竟,除了伤害以外。
他的其他属性,全是正常人。
只是可能更加优秀一些而已。
不过也正因如此。
他也更加确认一件事。
必须要想方设法,增加敏捷和体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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