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坤坐在办公室喝咖啡,很快占米仔就被金毛鸡带到。
“坤哥,我想跟你搵食!”
占米仔看到靓坤后,便开门见山的说明自己的目的。
这些日子,他已经想清楚了,跟着乐哥只能是做做古惑仔,想安安心心挣钱很难。
占米仔一心只想做生意,并且已经在偷偷的做盗版碟。
靓坤这几个月来的强势崛起,让占米仔抱定一个心思,那就是跟着靓坤。
所以,在荣华街一战,他始终没有出手帮阿乐。
阿乐也因为这个原因而对他怒斥、冷落他。
和连胜其他的人也在疏远他。
听占米仔这么说后,靓坤并没有马答应他。
“坐下说”
示意占米仔坐下后,靓坤便给王建军一个眼神,让他退出去。
“你说想跟我,是要过来砍人还是有其他目的?”
说完后,靓坤便盯着他的眼睛。
占米仔摇了摇头,激动道:“坤哥,我是因为崇拜你而过来投靠。”
“我不是做卧底,我也不想砍人,砍人不是我的兴趣。”
“那你喜欢做什么?”
“坤哥,我只喜欢做生意!”
占米仔脱口而出。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你为什么不可能是卧底?”靓坤冷声又严肃道。
“我……坤哥,我可以让你相信。”
占米仔说完后,就把一根无名指放在桌子,随后从西装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
“坤哥,我切一根指头给你做投名状,以表诚心诚意。”
说完后,占米仔的脸因为恐惧而一阵抽搐,黄豆大的汗从额头滚落到鼻尖。
“啊……”占米仔猛地一闭眼,挥刀便切。
砰———
“咦……怎么不痛?”
占米仔睁眼一看,水果刀直愣愣的插在桌子。
自己拿刀的那只手已经被靓坤抓住。
“我可以信你了,你不需要断指,留着数钞票吧!”
靓坤轻声说道。
像占米仔这样的商业天才,正是现在自己想要的。
能断指明志,已经足够。
如果靓坤刚才没有快速出手,占米仔的指头甚至整只手掌早就没有了。
他刚才闭着眼切准确度不够,如果切下去就是整只手掌。
这,足以证明他不是卧底。
“坤哥,你愿意接受我做你小弟了?愿意收留我了?”
满头大汗的占米仔带着疑惑和一丝兴奋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