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长城的修建 二(1 / 2)易趋懒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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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跟随着赵高来到后殿见到秦始皇之后跪拜见礼道,见过皇上。

秦始皇说道,免礼。

司徒回复完谢皇上之后站起身来问到,不知道皇上召臣来所谓何事。

秦始皇先是对赵高说道,给司徒大人班坐席来。

赵高回复道,诺。并下去安排萧内侍帮来坐席。

待司徒坐好之后。

秦始皇说道,朕召卿来时为了卿所献的布帛,朕希望卿能给朕详细说说大秦帝国的国法和其他的法律。

司徒听后说道,皇上认为法律为何物?

秦始皇回答道,朕认为法就是让天下所有的事务有顺序。

司徒说道,皇上已经深知法的精髓,但是还不够深刻。

秦始皇说道,哦,不知爱卿所谓的深刻是何意。

司徒回答道,皇上,请容臣详细说来。

秦始皇说道,说吧。

司徒说道,臣认为法律是由一个国家所制定或者是认可的并由国家的实行的,是反应“皇上”意志的体系为法律。法律是“皇上”的的意志体现,是一个国家治理子民和领土的工具。秦国的商鞅变法改革的军功爵制度就是秦国对参军子民的一种真实反应,皇上所实施的郡县和政务改革也是属于法律的真实反应。

在司徒解说开始之前,盖聂和赵高已经聚精会神的准备倾听,毕竟两人都认为司徒的学识过人。

司徒接着说道,第一,法是帝国的统治的体现,帝国的统治始有法律来实施道帝国的领土和帝国的子民身上;第二,法只能由“皇上”颁布和下令修改,以此体现“皇上”的统治权:第三,法是“皇上”意志的体现,是“皇上”通多所掌握的帝国政权,把“皇上”的意志上升为帝国的意志,不应该是帝国中一个人的意志或者是一个团体的意志,也不应该是帝国“皇上”无理的体现;第四,法是“皇上”的基本体现,不是全部的体现,发主要老多种途径和方式来体现法的意志,法不可能包罗万象,他只是规定和调整“皇上”的基本利益和帝国的基本制度;第五,法的基本体现在帝国子民的生活条件、帝国的生产条件和帝国的发展所来决定的。

盖聂听完侯就知道司徒所说法对于帝国的子民和“皇上”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何物了,既相互成长由相互制约。

秦始皇也听出来了司徒说的内容,但是这就是法律,也是一个帝国的掌权者所要拥有的制约,不然,一个帝国的掌权者为所欲为,那么这个帝国必将不久矣。

司徒感应者三人的神色,就知道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了。于是接着说道,法是由“皇上”所在的帝国所制定或者认可的才能成为法;法是帝国为了取得子民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约束帝国子民的能力。法是帝国强制性执行的规则,帝国的子民违反了规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惩罚,如果不尊法,就哟啊帝国强力的武力来执行法律,轻则剥夺对应的权力,重则剥夺违法者的生命。帝国的执法皇上交给了臣所在的司法院来保证帝国的法能够实施,臣谢皇上的看重。说完跪拜道。

秦始皇看着司徒跪拜,直接说道,起来吧,你的才华物永无之地才是可惜了。

司徒说道,谢皇上,臣在说说法的作用吧,法可以告知帝国的子民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坐什么,以起到明示的作用;法可以强制的改正帝国中不该有的行为或者偏离了帝国政策行为,以起到矫正的作用;法可以让帝国子民知道做了什么是会被面狩、关押、流放、斩首的效果,以起到预防的作用;最后就是可以起到维护帝国秩序,帝国子民的安全和利益;指引子民向善行为,对子民的行为平均作用;法可以让帝国子民知道自己的行为和行为的后果和对子民产生发的教育作用。这就是法律得到作用了。

秦始皇又问到,那卿用朱砂写就的“大秦国法”和普通的墨水写就的法律有何区别?

司徒就各国秦始皇说说了其中的区别(其实就是宪法和民法典与基于宪法的相关法律的区别)

时间就在这样的问话和回答中过去了,当第二天上朝的钟声响起之时,后殿的秦始皇和司徒才反应道已经是第二天了。

当所有的朝臣看到高台之上的秦始皇那略显疲惫神情,在联想到刚刚上朝进入咸阳宫殿时的一幕。

当所有的朝臣从咸阳宫殿大门外进入殿内之时,秦始皇和司徒扶苏就已经在殿内,而且扶苏公子还有点疲惫的神色,再看秦始皇时,也是略显疲惫的神色显露在脸上,司徒闭者眼睛,群臣看不清司徒的神色是什么,但只要不傻都猜得到,昨天被召入宫中,一夜没见人出宫,第二天,秦始皇和扶苏都是一脸倦容,那么司徒还能精神抖擞吗?

秦始皇接着昨天朝会的内容,让剩下没有汇报的郡守接着汇报,之后就是商讨汇报的问题,群臣争相提供者解决对策,时间又是这样过去,当听到酉时末的钟声时,除了九原郡的郡守还没有汇报所辖质地的工作之外,其余四十五郡的郡守已经全部汇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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