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突然开了,里面走出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公子。苏末与他打了个照面,二人皆是一愣。
陈世杰看了看苏末,又看了看她身后的萧风,一身粗布麻衣,还打了好几个补丁,两个字:寒酸!
当即冷哼一声,面露不屑,就拂袖而去了。
李玉真是堕落了,与这些穷人为伍,也不嫌丢人。
他却忘了,曾几何时,他们一家也是这样的穷人,陋屋简舍,三餐不继,淡如秋风。
如今稍微有了三分人样,就飘上天,瞧不起别人来了。
萧风气得挽起袖子,想要追上去,给那人一点颜色看看。
苏末反应快,一个转身,使劲扯住他的衣服:“小疯子,你干什么?”
萧风回头,气呼呼道:“他看你的眼神,让我不舒服,得去教训教训他。”
他们的媳妇儿那么好,那个该死的臭男人凭什么瞧不起她?
其实,这种眼神,萧风自己也受过不少。
他经常来镇上做帮工,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千金小姐,见了他们,都是一脸嫌弃的。
嫌弃他们的寒酸样,嫌弃他们身上的汗臭味,嫌弃他们言行粗鄙无礼、没有素养
萧风年少气盛,一开始还会生气,后来,受得多了,逐渐也就淡然了。
这世道便是如此,有人生来高高在上,有人生来低如尘埃。
所以,他们拼了命,也要供四弟,这不仅是爹娘的遗愿,也是他们作为兄弟的期盼。
在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高。
,穷人才能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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