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稀奇,云州离神州有十万八千里。”林牧儿拿着李逍遥送给他的地图沉思起来。
十万八千里,是巧合吗?
这个数字,还有地煞七十二变,都在预示什么呢?
难道要说自己穿越到西游记?
如果说自己穿越到西游记,那么,李三千听到神州天庭这四个字,应该不会那么好奇。
这个世界,有妖,有道,有佛,甚至于有神,就是没有天庭什么的。
难道是自己多想了?
林牧儿一边摇头,一边往西方走去。
在那,就是神州。
如果自己能到神州,或许一切就有了答案了。
…
“忘魂?”轻狂书生听到了这两个字,不经意间的颤抖起来。
忘魂之术,是传说中道法通神的大能才能掌握的术法。
被施加忘魂之术的人,就算肉体湮灭,灵魂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而且,忘魂之术能抵御大部分幻术和灵魂攻击之法。
但是,有得必有失。
被施加忘魂之术之人,会“遗忘”很多不必要的记忆。
道法通神。
这四个字,说起来简单,但是,就算全天下七十二州,法力通神的人加起来都没一百之数,就连正一教,也只有一位道法通神不问世事的老祖宗。
“看来神州天庭,也是能和云州龙虎山比肩的庞然大物。”李三千想起了“九戒”身上那隐藏不弱于自己的神通,他苦笑了起来。
他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就算自身“道心通明”天赋加上没日没夜的苦修,也就和那个十六七岁光景的小道士实力相差无几。
他也想起了同为正一十剑的其他九剑,光论天赋来说,也就第一剑“平安剑”才能和这个小道士相提并论。
看来神州天庭,果然是个恐怖的庞然大物…
…
林牧儿捡到了一只小狗,那条狗也就巴掌大小,是林牧儿从一只不知名的野兽嘴里救下的。
林牧儿曾经也养过狗。
狗是他十六岁生日的时候,一个女孩送的。
他很珍惜那只狗,也很珍惜那个送狗的女孩。
那时情窦初开的他,以为这只狗和那个女孩是他的全部。
后来,时间让他慢慢明白,很多你觉得珍惜的东西,其实随着时间流逝,只是过眼云烟。
就像那只被自己取名为“贝贝”的茶杯犬最终结局是被狗贩子偷走,也像那个曾经以为她是自己全世界的女孩,嫁给了一个有房有车,长相讨人喜欢的男人那么让人唏嘘。
救下那只狗的原因,或许是因为自己想起了“贝贝”。
也或许只是一时心善。
没想到,救狗,救出了麻烦。
那只巴掌大的小狗,自从被林牧儿救下后,就偷偷跟着他身后。
他走它走。
他停它也停。
这种不打扰的默契,让林牧儿头一次在这个世界上心软起来。
于是,他收养了它,并给它取名为夕夕。
让它默默地跟在自己身后。
今朝城,在云州西部。
是大禹王朝边境的中型城市。
这是林牧儿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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