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时间,常遇春组织了十几次冲锋,不要说攻进徽州城,连城墙的石头都没有损失一块。
而常遇春的粮草也已渐渐消耗殆尽。一个小小的徽州城,成了常大将军最能啃一骨头。城里的守将居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土匪!
李敢以为常遇春没那么快撤军,安排炮手,每隔几个时辰向常遇春的阵营里打炮。只要炮弹的呼啸声响起,定然是死神在狰狞地微笑。炮弹落在士兵当中,那个伤亡惨不忍睹。
还有更要命的就是狙击手,埋伏在城垛之旁,瞄准目标就打。一枪一个准,死的全都是常遇春部队的指挥官。
惧怕李敢的武器射程太远,常遇春不得不把部队退到三公里以外。
敌人距离远,李敢也就睡得踏实。别看李敢是土匪出身,由于他在文奎身边呆的时间长,深得文奎真传,什么时间该干什么事,分得很清楚。
这天傍晚,李敢派出一支精干的骑兵小分队,仅仅十五个骑兵,突然打开城门,风驰电挚一般冲向城外。这些骑兵一边扔手雷,一边向敌军阵营发起冲锋。由于手雷的威力实在太大,骑兵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等常遇春反应过来,这支小分队已经毫发无损地穿过整个营区,淹没在苍茫的夜色里。
小分队的穿营而过,引起了常遇春的警觉。他的预判是,徽州城的敌军支撑不住了,派出小分队突围,就是去搬救兵。
要是等文奎的救兵赶到,徽州城已经易手?想到这里,常遇春不由一阵激动。
基于这个判断,常遇春决定发起最后一次冲锋,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发起猛攻,成败在此一举!
李敢还在吃晚饭的时候,突然间听到城墙上枪声大作,连忙扔掉手里的饭碗,向城墙冲去。
随着几颗照明弹升上天空,李敢举起望远镜,看见城外人山人海,呈飞蛾扑火之势。
人群密集冲锋,李敢命令十门大炮一齐开炮!
轰、轰、轰
炮弹滑出炮膛,发出可怕的爆炸声。那些巨大的炮弹所落之处,爆炸升腾起磨菇云,大地就像被巨犁犁过一般,尘土飞溅,生命全无,经常遇春的部队带来重创。
李敢很清楚,搬救兵的小分队突围出去,用不了两天,文奎就会派血鹰或者苏北来救急。到了那时,常遇春腹背受敌,想不撤是不可能的。从眼下的局势分析,常遇春似乎已在作最后一搏。要不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把所有部队都押上来送死。
今天晚上,应该是不死不休的一战!
“传令下去,一定要顶到天亮!节约子弹,节约炮弹!”
命令一道道传下去。李敢沿着城墙不停地巡视。发现哪里顶不住,就把预备队拉上去。因为徽州城并不大,只需要一万五千人,就能围成一个大圈,还有一半人在后方等候命令。这给李敢带来了极大的想象空间。
三个时辰过去了。常遇春的部队仍然没有接近城墙。很多抬着云梯的士兵死在冲锋的路上。
常遇春也害怕李敢的救兵赶到,自己可能会腹背受敌。
而李敢这边的将士,多数是元朝军队投降过来的,兵员素质不差,又有精良的武器在手。很多的枪管打红的,眼睛也布满了血丝。弓箭手射出的箭,多数是蘸了汽油的火球。那些火球就算没有烧到常遇春的士兵,也把阵地烧得雪亮,方便枪手们打活靶。
以前,常遇春打仗,总是凭借着自己高超的武功,冲锋在第一线。也正是因为他身先士卒,他的部队向来英勇善战,是出了名的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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