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大厦的天台屋顶有守卫看着,一般人上不去。但是在这个地方,钱能通神。
傅家明肯定是施暴的老手,苏之恩的长裙完好无损,一点没有被撕扯的痕迹。
还好能让她不至于顶着破布,不然等再一次穿过酒店大堂的时候,帅气的侍者就不会惊呼她是华贵的少女了,而应该是颓败的乞丐。
在天台上,苏之恩左手拎着高跟鞋,右手提着一升装的香槟。摇摇晃晃地在大风中走着,时不时还提起大香槟一通猛灌。风掀起长裙,露出白皙的长腿上,紫红又凸起的血痕触目惊心。
苏之恩被打,但她一点报警的意识都没有,就像刚刚说的,在这个地方钱能通神,有罪能变无罪,魔鬼能变天使。
屹立帝国大厦之巅,仿佛整个州的美景都净收眼底。繁华,这里太繁华了。而帝国大厦恰恰好是繁华的中心,如果在这里摔下去,也不会死得很丑吧?
虽然苏之恩喝了不少酒,意识不太清晰,但是此时她感受到来自大地母亲的强烈召唤绝对不是幻觉!跳还是不跳呢?
跳了,她就再也不是苏家人了,但是死后苏家也应该没有什么人会记得她,因为她并没有为家族创造价值和荣耀。
对于苏家人来说,她的形象就永远定格在了,只是个每月从家族信托基金领几十万生活费,然后挥霍一空的废柴而已。
不跳,那就嫁给另一个有钱人家养的废柴,然后成为生育机器生一堆小废柴,还要笑颜如花地穿梭在社交场地当个优雅的花瓶贵妇。
其实,她和傅家明没什么区别,方才骂他的那些话,也是在骂自己。
那就跳吧!
苏之恩下定决心,跟个呆瓜企鹅一样,奋力地爬上围墙上面。
帝国大厦三百八十一米的高度真不是开玩笑的。明明是盛夏,苏之恩却冷得打起了寒噤。
似乎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苏之恩慷勇赴义了。
突然,隔壁时代广场的超大荧屏上浮现出了他的脸。随之响起的,是他做的音乐。
苏之恩望着那张脸,阴霾一般的恶魔回忆一扫而空。她想起了美好的事,在她十五岁遇见他的时候。
那个时候方为才刚成年,还没出道成为世界舞台中心的他,很嫩。
“我的梦想是要做歌王。”
这么幼稚的话是现在的扑克脸方为面试的时候说的。
宽松且就差破烂成条子乞丐T恤,裆部低得要到地板的肥裤子,鞋底的白边已经脏得很黑的板鞋,和明明是夏天却一定要带着的毛线帽。
这就是方为来面试歌手的一身装束。典型混地下的歌手。
面试官是苏慕,那个时候苏之恩和她还是很亲密,约好了苏慕下班后一起去逛街。
但是最后一个面试者连能不能出道都是悬而未决的事,就敢迟到整整三十分钟。苏之恩只好和苏慕一块在办公室等这位未来巨星!
当方为气喘吁吁闯进办公室的时候,他解释自己为什么迟到,理由是家在十八线小县城,绕了山路十八弯才来到这......
然后坐下,弹琴,唱歌,跳舞,惊艳众人。
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遇见。
但之后,苏之恩出国,方为出道,短暂相交一下的两条直线各奔东西。
苏之恩突然就忘不掉方为说出要当歌王时倔强的脸。
人在濒死但其实潜意识里又不想死的时候,抓到任何一个疑似救命稻草的东西都会死死攥住。
方为就是那根救命稻草。
好!不跳啦!十八线小县城来的农村人都能当世界巨星,为什么我苏之恩不能干翻苏家!
从此,苏之恩就有了个惊天计划,果然天助她也。剪不断理还乱,除了形容烦恼,还能用来形容苏之恩和方为一团乱麻的关系。当然,这是后话了。